时间:2022-11-12 15:48:10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中国经营报
鞍钢股份(000898.SZ)日前公告称,公司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3.38亿元出现逾期未偿付情况,另外尚有未来可能被后手贴现方追索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4.94亿元。
银行承兑汇票竟然不能兑付了?这份公告很快在金融行业引发轩然大波。随后,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和鞍钢股份澄清,开票的“金融机构”为个别财务公司,不是商业银行。
“现在我们正在设法追索。”8月6日,鞍钢股份董秘办人士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因为涉及到商业秘密,这家开票的财务公司的具体名称还不方便对外透露,但是“可以肯定不是外界所传的宝塔石化财务公司”。
近一年多以来,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塔石化财务公司”或“宝塔石化”)、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重庆力帆财务公司等都相继爆出了汇票不能承兑问题。
作为实体企业的“内部银行”,中国253家财务公司掌管的资产规模已达9.5万亿元,其中表内资产总额6.33万亿元。超速发展之下,风险正暗流涌动。
8.32亿承兑汇票存风险
在“关于部分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未获清偿的公告”中,鞍钢股份提到,公司在销售商品过程中,收取的部分货款为金融机构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截至2019年7月31日,公司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3.38亿元出现逾期未偿付情况,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64%。
另外,截至2019年7月31日,鞍钢股份未来仍有可能被后手贴现方追索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4.94亿元,占净资产的0.94%。
2019年一季度,鞍钢股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人民币20.09亿元。对于国内排名第二的钢铁企业鞍钢股份而言,这笔3.38亿元的承兑汇票影响并不算大。即便如此,这一消息仍像颗深水炸弹,给金融市场内带来不小的震动。
8月4日当天是周末,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紧急发布“有关情况的说明”,称经排查,鞍钢股份公告所指的“金融机构”为个别财务公司,不是商业银行。随后,鞍钢股份也作出补充公告称,公司持有的商业银行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均正常兑付,到期未清偿的是由个别“财务公司”开出。
无独有偶,有消息称,鞍钢集团旗下的攀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在2018年11月就发函表示,接集团财务部通知,不再收取16家银行和金融机构开出的银行承兑票据,其中的财务公司有8家,分别是宝塔石化财务公司、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重庆力帆财务公司、西王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亿利集团财务公司、江苏华西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复星国际财务有限公司和恒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但随后这一消息被攀钢集团否认。
那么,鞍钢股份这次所指的财务公司到底是谁?
8月6日,鞍钢股份董秘办人士告诉本报记者,现在公司已经启动了追索程序,已经拿到了所有票据前手客户、开具机构的还款承诺函。至于开具企业的名称,由于涉及到公司的商业秘密,不便对外透露。
另外该人士称,可以确认不是宝塔石化财务公司。
“3.38亿元资金的票据肯定不是一张票据,每张票据背书的主体一般都不一样,行使票据追索权需要根据不同的单个票据分别进行。”长期研究票据问题的北京大成(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律师郭玉棉告诉记者,鞍钢股份在出现法律纠纷等重大事项的时候有依法向公众信息披露的义务,而这次公告不属于行使票据追索权的法律行为。另外,作为最后持票人的企业,在票据被拒绝承兑或者拒绝付款后,要求是自票据被拒付之日起六个月行使,所以一定要注意诉讼时效是很短的。
也有金融从业者认为,鞍钢股份通过发这样一个公告,实际取得的舆论效果还不错,现在央行沈阳分行已经关注,预计行使追索权也将快一些。
2018年7月,鞍钢股份计划现金收购鞍钢集团持有的朝阳钢铁有限公司100%股权,估值59.04亿元。深交所反馈关注函,问到鞍钢股份是否有足够的资金支付本次交易。随后鞍钢股份答复,虽然公司的货币余额为22.65亿元,但还有应收票据余额116.99亿元。公司应收票据大部分为银行承兑汇票,主要来源为产品销售收款所得。结构主要是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及与公司密切合作的央企财务公司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
当时,鞍钢股份还提到“公司在银行承兑汇票托收回款过程中从未出现兑付风险”。但一年之后,鞍钢股份就曝出承兑汇票出现兑付风险。
宝塔石化的“前车之鉴”
自1987年,全国第一家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东风汽车工业财务公司成立至今,中国财务公司发展走过了30余年,已经发展为中国金融版图中一支庞大的力量。
中国财务公司协会在8月1日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年末,中国有财务公司253家,较2017年末增加6家,全行业表内外资产总额9.50万亿元,同比增长9.3%,资产增速高于银行业平均增速4.41个百分点。
2018年,财务公司实现营业净收入1413亿元,实现净利润790.3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了15.79%和4.92%。
原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曾在一次内部培训上提到,设立财务公司的目的,是通过对集团内部资金集中管理,提高内部资金、资源的使用效率,辅之以一定的投资、融资等手段,达到优化集团资源配置、改进现金流的目的。
郭玉棉认为,为了支持实体企业的发展,国家给财务公司的政策支持中,有两点值得关注,一是允许财务公司开展延伸产业链金融服务试点,即:非集团成员单位客户可在财务公司开立结算账户用于发放、归还贷款和存入保证金,但账户余额不得超出财务公司对其实际融资额及相应收益之和,这相当于给财务公司颁发了“半个银行牌照”。另外一项支持,是允许财务公司签发抬头为“银行承兑汇票”的商业票据,这种方式实际上也为财务公司增加了信用。
然而,本应只能服务于集团内部企业的财务公司,却被一些企业变成了融资平台,将业务延伸到集团企业之外,其典型就是2018年爆发的宝塔石化票据危机。
2018年12月,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孙珩超等8人逮捕,其中孙珩超涉嫌票据诈骗罪,另外7名高管涉嫌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在宝塔石化的票据窝案中,融资造假的主体正是2016年4月8日挂牌运营的宝塔石化财务公司。
2016年5月,孙珩超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过去对金融资本缺乏认识,财务公司唤醒了“梦中人”,在资本杠杆的撬动下宝塔石化将大有可为,过去被资金卡脖子的历史结束了。
或许是认知出了偏差,最终导致孙珩超踩了红线。据了解,离开了真实贸易业务的票据融资,其玩法是签发承兑汇票、然后拿到他行贴现、随后将贴现资金作为保证金再开票据、再贴现……在企业资金状况良好的情况下,这种融资能够维持循环,但是一旦出票企业资金链出现问题,不能够到期兑付,风险就会集中爆发。在票据中介和“票友圈”,宝塔石化的票据利率曾在15%以上,部分甚至高达30%。超过的利率推动宝塔石化如“滚雪球”般做大了票据业务规模。
广州一家物流公司项目经理告诉记者,公司持有一张宝塔石化财务公司出具的电子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50万元,到期日为2018年9月,已经逾期了近11个月。公司已经按照要求在2019年1月进行了登记后,至今未能兑付。
利用宝塔石化财务公司的金融牌照,宝塔石化集团的票据业务急剧增长,应付票据从2016年的56亿元,增加到2018年9月底的164亿元。除此之外,宝塔石化还有43.85亿元的短期借款。
记者从宝塔石化内部人士了解到,公司仍在筹措偿债资金,到期汇票兑付时间现在仍不确定,而孙珩超的刑事案件现在仍在侦办中。
财务公司监管或收紧
一位贸易企业从业者告诉记者,宝塔石化票据案爆雷,对行业的影响非比寻常,一些公司甚至明确表示拒绝所有财务公司出具的汇票。
除了宝塔石化之外,还有多少财务公司的“雷”没有引爆?
早在2019年2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表示,票据融资、短期贷款上升比较快,这不仅有可能造成“套利”和资金“空转”等行为,而且可能会带来新的潜在风险。
中国财务公司协会报告中称,虽有个别财务公司出现了风险事件,但财务公司整体经营稳健,风险指标整体优良。
一位金融从业者告诉记者,实际上200多家财务公司存在较大差异,比如中石油集团旗下的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业内排名第一,其资产规模、盈利水平和抗风险能力,民营企业的财务公司根本不可同日而语。
记者注意到,截至2018年末,财务公司行业不良资产余额为316亿元,不良资产率年为0.46%,相较于商业银行1.89%的不良资产率,这是一个非常低的数字。但是财务公司不良资产率在2017年是0.03%,也就是说,2018年同比上涨了1433.33%。
另外,253家财务公司中,无不良资产的财务公司达214家。这就意味着,已经有39家财务公司出现不良资产。
针对个别财务公司发生的承兑汇票逾期未兑付风险事件,7月底,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票据业务监管的通知》,对财务公司提出了严格审查贸易背景真实性、合理确定票据承兑业务规模,不得签发超出客户授信额度的承兑汇票、加强票据承兑保证金管理、强化票据兑付的流动性管理、合规开展买断式转贴现业务等要求。
另外,中国银保监会还要求财务公司制定应急预案,当票据承兑业务可能出现或已出现逾期风险时,要及时启动预案并于24小时内将相关情况报送属地监管部门。
在具体的监测指标上,中国银保监会要求各地监管部门重点关注票据承兑业务余额超出其月末存放同业余额3倍或承兑保证金存款占所有存款比率超出30%的财务公司。
江西财经大学九银票据研究院执行院长肖小和告诉记者,建议由财务公司主管部门牵头成立的混合所有制的财务票据平台,作为第三方参与票据贴现交易,以及上海票据交易所的票据二级市场交易,可以最大限度防范“逆流程操作”“倒打款”“一票二卖”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财务公司票据平台相关系统的建设,也能配合上海票据交易所进一步限制少数金融机构“内外勾结”等票据作案行为。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监管部门正在考虑成立财务公司行业风险基金,但具体的做法存在争议。
在郭玉棉看来,财务公司行业风险基金可以是由中国财务公司协会这样的民间机构发起,也可以政府强制,有点类似商业银行向央行缴纳备付金一样,起到担保作用。
现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准备金率为7%,大型金融机构和小型金融机构分别为14%和12%。但相较于商业银行,财务公司的存款基数非常小,一旦发生像宝塔石化这样的恶性案件,财务公司的存款准备金仍是“杯水车薪”。
即便如此,此前仍有不少财务公司曾表达出希望降低甚至取消存款准备金的诉求,所以财务公司的行业风险基金制度建设仍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