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2 16:43:40来源:法律常识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冯子雍
“我们是小本买卖,每一笔货款对我们来说都很重要,感谢法院、感谢法官,为我们解决了烦恼……”近日,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顺利达成调解协议并支付了部分货款,该纠纷得以高效化解,获得了原告的连声称赞。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注意到,在这一案件中,被告由于经营不佳,拖欠原告6万余元货款,在法院调节时希望采取分期的方式进行付款,这样可行吗?对于广大商家来说,日常买卖该如何规避风险?对此,该案件主审法官给出了诸多建议。
【案情】经营不佳拖欠6万余元货款,被告后能分期支付吗?
李文(化名)在某市场经营粮油干调等食品批发业务,被告河南某餐饮公司经营了一家饭店,王某是该公司股东,2019年,王某在某市场上采购粮油调料时与李文相识。随后,王某与李文约定,由李文根据王某需求向某某饭店供货,货到付款。
起初,某某饭店还能如期支付货款,但时间一长,便开始拖欠。2020年8月,双方经对账,某某饭店尚欠货款63039元未能支付。经李文多次催要,王某及某某饭店一直推脱不予支付。李文遂将某某餐饮公司及王某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二被告支付货款63039元及逾期付款损失并承担诉讼费用。
案件进入审理阶段后,为减少企业的损失、减轻当事人讼累,快速化解双方矛盾纠纷,承办法官及时与被告某某餐饮公司取得联系,并前往该公司办公地实地走访。被告公司承认欠款、愿意支付款项,但因受疫情等因素影响,目前经营状况不佳,希望法院能够开展调解工作,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进行。
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官通过电话、面谈的方式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背靠背、面对面”沟通,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某某餐饮公司共向李文支付货款63039元,于2022年10月31日前分11笔支付完毕,王某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纠纷。
协议达成后,某某餐饮公司当庭支付了首笔6300元的货款,妥善化解了纠纷,助推了优化了法治化营商环境,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法官提醒】买卖关系中要注意树立风险意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之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上述案件主审法官提醒称,广大民众在社会生活中,要有守约践诺的契约精神,遵守诚实守信的基本原则,共同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
此外,法官也提醒广大中小企业主,客户拖欠货款现象在企业经营过程中时有发生,在日常的买卖关系中,应注意树立风险意识,除对合作方的资质和经济实力要进行认真考察外,还应注重签订书面的《买卖合同》,并在《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主体、标的物信息、合同价款及交付期限和方式、违约责任、管辖及送达条款等内容,千万不要因为怕“伤面子”而不签合同,也决不能在合同种进行含糊不清或模棱两可的表述,给后续的履行埋下隐患。
“也要注意树立证据意识,如签合同时,留好对方的身份信息,尤其是身份证号、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并且仔细核对,方便后期送货,也有利于对方不给钱时后期维权的举证。”法官提醒称,大家也要注意将合同履行中的快递单、送货签收单、双方沟通函件等书面文件妥善保存。一旦发生纠纷,要注意积极与对方沟通协商、采取理性方式维权,必要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大河报·豫视频 编辑:屈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