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2 16:42:30来源:法律常识
实名供稿:刘峰 身份证号4107281982******36
大家好,我是河南省新乡市小店区人,目前从事的是机械类型的工作,我在2017年4月上旬一家名为“闪电借款”的P2P网贷平台借款5000元,实际到账金额是4550元,借款周期是21天,而这笔贷款我在2017年4月下旬的28日已经按照5000元偿还了,当时我因为工作上的原因,又是恰逢月底,工作比较忙,在偿还完贷款之后由于个人疏忽忘记向“闪电借款”官方索要结清证明。
或许是工作比较忙的原因,当时我想着在5月中旬向“闪电借款”官方索要结清证明的,因为我在互联网上看到,如果没有结清证明可能会再次遭受到催收,可是,我在5月6日的时候,打电话给“闪电借款”官方客服索要结清证明,当时官方客服以需要核实信息为由拒绝给我开结清证明,让我耐心等待,信息核实后会有专员和我进行联系。
于是,就是因为这样,时间一长我自己都忘记这“茬”了,就在2020年的4月11日,我再次接到了一些“身份不明”的催收电话,这件事我重新想了起来,但是我打“闪电借款”官方客服电话却一直打不通,我在接到“身份不明”的催收电话时,我已经明确了我的贷款并未逾期,而且在还款日当天已经偿还了,但是,这些“身份不明”人员却告知我,在系统上我的账户显示的是逾期状态,这一点我就不明白了。
可能是因为我上过当的原因,我在电话中突然询问对方的身份信息,对方却一直没有给我提供,甚至在电话中称我无权知道,这让我觉得事情有点蹊跷,因为他打电话给我进行催债,但是却不敢提供身份信息,按照一般的情况下,对方会提供相关的信息让我们进行核实的,但是这个人一直都在拒绝提供身份信息,这让我觉得非常的奇怪。
在对方一直不肯提供身份信息的时候,我非常生气地挂断了电话,随后联系了我一个从事互联网的朋友询问这是什么情况,根据我朋友表示,这些人是绝对不敢给你提供相关的身份信息的,因为你的个人信息从哪里来的这还是个问题,根据我国法律上的规定,如果在信息主体人不知情的情况下非法获取或通过其他渠道购买你的个人信息的话,这都属于违法行为,综合你的实际情况,有可能是“闪电借款”把你的债务信息(其中包含亲朋好友的手机号)转让给第三方资产方了,他们的这种交易行为本身就存在违法行为,因为在他们转让的债务信息里面包含了与债务无关的个人信息,这也是非法转让或出售中国公民的个人信息,同样是违法行为,所以,不管你怎么急他,他们都不会告诉你他们的身份信息,就算告诉你隶属于哪家催收公司,你也无法进行核实,因为目前的情况是,不管银行还是P2P网贷平台他们都在极力地隐藏这些“身份不明”的催收人员身份信息,因为他们涉及到的违法行为极其有可能牵连到银行或P2P网贷平台,所以,你的钱已经还了,根本没有必要去理会这些“身份不明”的催收人员。
在听到我朋友的话之后,我放心了很多,从那以后,我不断地接到这些“身份不明”的电话或者短信,但是我一般性的都是拒绝接听甚至于直接拉黑,在2021年5月2日的时候,我的朋友打电话问我是不是在互联网上借款了,我说,以前借款但是已经还了,我朋友告诉我,刚刚有个电话找你,还说你“欠钱不还”,我告诉他,以前我在互联网借款的时候,个人信息被非法获取了,这些人不知道从哪里购买了我的个人信息,然后向利用这些信息对我实施“敲诈勒索”,因为,我有贷款的偿还记录,关于这些“身份不明”的电话,我已经报警了,虽然无法进行立案,但是总归是一个依据。
其实,我一直不明白的是,中国公民享有知情权,“闪电借款”自称是债务转让了,但是转让给了谁我们一直都不知道,我们知道的是一直都有“身份不明”的催收人员在恶意侵害我的合法权益,我更不明白的是,我已经按时还款了,这些人为什么还不断的骚扰我,你们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