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2 17:13:42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韶关浈江法院调解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周某因服刑导致房贷逾期涉诉,法官通过走访社区、银行,为周某争取了还款宽限期,原告某银行同意待周某出狱后再协商处理纠纷并撤回起诉。
原告某银行与被告周某、林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因被告未按时偿还贷款,于2022年8月2日向浈江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周某偿还贷款本息共9.6万元并享有对原告抵押房屋的优先受偿权,林某对上述欠款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法院受理该案后,犁市法庭承办法官陈礼波查阅了案卷材料,了解到被告周某因刑事犯罪,现正在监狱服刑。为进一步了解案件情况,承办法官于8月8日前往该房屋所在地社区,社区工作人员介绍周某目前家庭情况并带领法院干警到当事人家中走访。通过走访交谈,承办法官得知周某此前因家庭纠纷与其前妻林某产生矛盾,进而引发了刑事案件,周某因入狱导致房贷逾期,林某也从该房子搬离,目前涉案房屋由当事人周某的女儿小周独自居住,由于其尚未成年,仍在校念书,且无经济收入,社区为其申请了低保。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承办法官本着善意文明的柔性司法理念,耐心细致地和银行方进行调解和说服工作,充分说明周某家庭的实际状况以及因入狱导致逾期还贷的特殊情况,积极建议银行体谅借款人周某的实际困难,给予周某必要的宽限期。最终,在法官的耐心协调下,银行方面同意撤回起诉,等待周某刑满释放回归社会后再与其协商解决纠纷。
“好好念书,有困难及时跟社区或者和陈法官联系。”得知房屋不会因诉讼而被处置后,小周一直以来紧张不安的神情也终于舒展开来,并对陈法官的柔性办案连连表示感谢。
【南方日报、南方+记者】潘俊宇
【通讯员】曾玉婷
【作者】 潘俊宇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