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2 18:08:22来源:法律常识
市民咨询:
我去年购买了某开发商开发的一套商品房,现与开发商承诺交付时间已延迟一年多,从目前情况看,该盘存在烂尾可能(水电基础设施未能通过验收,且未发现开发商有积极解决验收问题的措施)。但该楼盘目前仍有二期项目正在销售。购房合同存在明显陷阱,仅写明延迟交付按每日万分之一赔付延误款,未注明延迟交付超过多久购房方可以退房和此时退房的赔偿情况。如按合同条款,开发商可以无限期拖延交付且无任何风险,我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湖南律言律师事务所梁律师:一、对于你的问题,你可以两种方式解决:1、继续履行合同。处理方式:开发商逾期交房,已经构成违约,你在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的同时,可以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逾期交房的违约金。关于索赔违约金,你可以现在就起诉,要求开发商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至房屋实际交付时止;2、要求解除合同。(要求解除合同的前提:房屋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定开发商逾期交房购房者不能解除合同)处理方式:首先,以邮政特快专递向开发商发出要求限期(三个月)交付房屋的催告函,特快专递注明“限期交房催告函”,保留好邮寄凭据。如果开发商拒收邮政特快专递的,你可以委托公证处公证送达催告函。开发商收到催告函后,如果超过3个月仍未交付房屋的,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退款并赔偿损失。如果协商不成,直接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法院会支持你的诉讼请求。起诉时,提交起诉状、你的身份信息、开发商的工商登记信息、买卖合同、付款凭据、邮寄催告函的凭据等证据材料。
(记者 李普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