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4 11:41:59来源:法律常识
2月10日09时39分许,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长营大队民警在长春南站口执勤。当对一辆牌照号为吉AZW0**小型面包车进行检查时,民警发现该车驾驶人姜某所持有的机动车驾驶证上显示有效期至2016年7月份,属于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长营大队民警对驾驶员姜某实施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罚款1000元的处罚,并要求其抓紧换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后不得驾驶机动车。驾驶证如果超期一年到三年未审验的话,则需要通过考科目一,合格后,才能恢复正常;如果超期三年未审验的话,驾驶证将被注销。
在此长营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应注意自己驾驶证有效期限,及时办理期满换证业务。
黄文秀 东亚经贸新闻记者 周东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