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恶意逾期证明更改征信记录,怎样整治征信修复乱象情况

时间:2022-11-14 15:19:53来源:法律常识

“现查明,杨某使用一张伪造的企业证明,用以修改个人在银行的征信不良记录。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杨某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今年1月底,在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分局拘留所的杨某悔不当初,要不是自己急于消除征信不良信息,动了“征信修复”的歪心思,也不至于落得如此下场。

起因

收到短信 信用卡逾期未还

事情要追溯到2021年的7月。

“您好,您的信用卡已出现逾期记录,可能会对新发生的信贷业务有影响,建议您按时足额还清欠款,按照相关规定,银行信贷逾期记录将会在个人征信报告上留存5年……”

收到这条短信时,杨某正和家人通电话,兴高采烈地商量着买房事宜。此刻,他却像蔫了气的皮球。

杨某恍惚记得,自己在平安银行信用卡中心重庆分中心、重庆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上消费)、交通银行信用卡中心都有信用卡逾期记录。

这时的杨某已经意识到了个人征信记录的重要性。后悔已经晚了,他立即在网上搜索能够“修复征信”的方法。网上铺天盖地的“征信修复”让他眼花缭乱。杨某根据网上视频的介绍,找到了能给他进行“征信修复”的中介朱某(化名),两人一拍即合。

经过

铤而走险 编造理由发起申诉

刚开始,杨某在准备虚假材料时还是很心虚,但在中介的怂恿和蛊惑下,他选择铤而走险。

杨某提出个人征信异议申请,谎称自己在马上消费办理的13000元个人消费贷款逾期记录,实际为受疫情影响失去收入来源导致逾期,要求处理征信逾期记录。

随后,马上消费联系杨某,建议其提供受疫情影响失去收入来源的证明材料。杨某随即提交了伪造的因疫情停工证明。

此后不久,杨某又分别向平安银行信用卡中心重庆分中心、交通银行信用卡中心提交了疫情停工证明,试图删除征信逾期记录。殊不知,等待他的却是一场牢狱之灾。

结局

伪造公章 被处行拘5日

因平安银行信用卡中心重庆分中心要求本人现场提交个人异议申请函,杨某壮着“胆子”在中介朱某的陪同下,前来提交他的个人异议申请函。

在拿到杨某的异议申请函时,工作人员发现了端倪——原本应该盖在公司名称上的印章,却印在了公司名称的上方。工作人员顺藤摸瓜,仔细比对了异议申请函上的公章,并将可疑情况反映给了主管部门。

同时,马上消费、交通银行信用卡中心重庆分中心方面也启动调查程序,并联系到了证明材料中涉及的重庆某地产顾问有限公司进行核查确认,得到这样的信息:一、杨某在该公司担任的是置业顾问,并非证明材料中反映的“销售经理”;二、公司也未曾向杨某提供过任何证明材料;三、证明材料中的公章并非该公司印章,公章中的编码也与实际不符。随即,平安银行信用卡中心重庆分中心、马上消费、交通银行信用卡中心重庆分中心和该地产顾问公司做了报警处理。

最终,杨某因伪造企业证明用以修改个人银行征信不良记录,被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警惕:“征信修复”套路多 谨防中招

随着征信应用领域不断拓展,与征信有关的非法征信修复和诈骗套路层出不穷。华龙网信用频道“治理征信修复乱象”栏目中,就收录了不少相关诈骗案例。

去年12月,李某在担任重庆万励合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股东期间,长期利用自媒体进行宣传,号称“征信可以修复”。每一条为信用卡逾期记录做“征信修复”的服务收费为1500元。

今年3月,黑产中介魏某,打着“代理维权”的幌子,化身“律师”“专家”,骗取重庆某建筑公司王某的身份信息,通过伪造材料、编造理由欺骗银行,妄图修改征信记录。

业内人士提醒,“征信修复”骗局主要有三种套路:一是收取高额费用后跑路,这类骗局利用公众急于消除不良信用记录的迫切心理以及对“征信修复”概念的误解,收钱后不予退款或直接跑路失联;二是征信培训、加盟诈骗,这类骗局广泛发展下线,骗取加盟代理费;三是骗取个人敏感信息,不法分子通过泄露、买卖个人信息从中渔利,甚至利用这些信息冒名网贷,骗取高额贷款利息,危害信息主体人身及财产安全。

提醒:征信存疑 请通过正规渠道反映诉求

近年来,社会各界对信用记录的关注度与日俱增,市场上出现了不少所谓的“征信修复机构”,“征信修复”乱象层出不穷,不少人因此上当受骗。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本不存在“征信修复”的可能性。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等规定,商业银行等信息提供者,都有如实报送信用信息的义务,无权随便更改、删除征信报告上展示无误的不良信息。网络上关于个人征信可以进行修复的说法属于虚假宣传,实质是故意混淆征信异议概念,误导信息主体认为可以对正确记载的征信信息进行更改或删除。

此外,还有一点值得注意——人民银行不存在征信系统黑名单,大家要理性认识信用报告上的不良记录。如果个人征信报告上已经存在不良信息记录,首先需要信息主体核实该笔不良信息记录是否客观、真实。若该笔不良信息数据正确,任何机构和个人均无权修改、删除相关数据,信息主体应当在日后信贷活动中注意按时还款,避免逾期,不良信息将在不良行为或事件终止5年后删除。法定的征信救济途径实质是一种“纠错”机制,对于展示有误的不良信息数据,信息主体可通过征信异议、投诉等途径要求更正。信息主体应提高信用意识,一旦发现逾期行为应及时还款补救,并继续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

中国人民银行:开展“征信修复”乱象专项治理

针对目前市场上各类“征信修复”乱象,今年3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开展“征信修复”乱象专项治理“百日行动”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社会上“征信修复”“信用修复”“征信铲单”“征信洗白”(以下统称“征信修复”)乱象时有发生,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切实利益,损害征信系统客观公正。为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净化征信市场环境,构建长效监管机制,人民银行决定于2022年3月中旬至6月下旬,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征信修复”乱象专项治理“百日行动”。通知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部门间协同监管机制,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持续落实征信合规监管,加大宣传力度。

按照通知要求,人民银行重庆银管部组织开展“征信修复”乱象专项治理“百日行动”。“百日行动”从构建监管合作机制、排查整治线上线下征信乱象、规范征信异议投诉管理、开展征信合规全面自查等方面实施6个专项行动,推出11项具体举措。“百日行动”将通过多种方式加强排查和监测,及时发现“征信修复”违法线索,联合有关部门进行查处打击。同时,通过进一步提升征信服务,曝光“征信修复”骗局典型案例,引导群众通过法定救济途径理性维权。

此外,今年3月30日,国家发改委官网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重点开展“征信修复”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通知指出,专项治理对象主要是假借“征信修复”“征信洗白”等名义招摇撞骗,通过虚假宣传、教唆无理申诉、材料造假、恶意投诉等手段骗取钱财或个人信息,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市场主体,必须严查严处。(岳思佳 潘雷)

来源: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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