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4 15:52:46来源:法律常识
债务保证人的出现是为了保证债权人的债权能够顺利实现,保证人需要对主债务承担担保责任。我们都知道,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债务,那如果是债务人死亡呢?保证人也要自认倒霉为债务人承担债务吗?律师对话第125期邀请到广东泾亮律师事务所郭文静律师为大家解答此类法律问题,接下来既让我们一起看一下郭文静律师的对话内容:
1、保证人能起诉债务人吗?保证人如何承担债务保证责任?
郭文静律师答:《担保法》第31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如果保证人承担了债务人应该承担的到期债务;则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所以,在此情况下,保证人可以起诉债务人,但诉讼时,保证人应举证证明已经履行了担保人的保证责任。
同时司法实践对债务人有履行能力而债权人不主张权利时,也赋予保证人对债务人提起诉讼的权利。
2、保证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郭文静律师答:由于保证人债务一般是在债务到期不能及时足额清偿债务时,才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此时担保责任并非用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除非夫妻双方共同作出担保,否则应认定保证人债务属于夫妻一方债务。
3、借款人去世了,保证人还需要继续承担保证责任吗?
郭文静律师答:具体的情况还要根据现实当中的具体事项来进行区分,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担保责任有两种,一般担保责任和连带担保责任。一般担保责任指的是债务人在不能履行还债义务的时候,作为担保人要替债务人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意思是如果债务合同的纠纷,既没有被仲裁也没有经过法院的审判,而且债务人的财产,依法经法院强制执行仍然不能履行债务之前,债权人是没有权利向担保人要钱的。连带担保责任,则是债务人到期了不能清偿债务,那么在连带担保责任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担保人要钱。
如果是一般担保责任情形下,债务人去世了,那其实并不代表是无法偿还债务。债务人可能会拥有自己的遗产,依法其遗产首先要用来偿还债务人的债务。如果债务人的遗产可以清偿完债务人生前所欠的债务,那么就不需要担保人再承担责任了,但如果债务人的遗产不足以清偿其生前所欠下的债务,那么作为债务人的担保人,则需要偿还剩下的那些欠款。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是债务人去世后,作为担保人不用替其偿还债务,那就是债务人的继承人继承了债务人的遗产,依法继承了遗产,也要继承相应的债务。在这种情况之下,债务就发生了转移,转移到债务人的继承人身上。在此情况下,担保人可以选择是否与债务人的继承人继续签订新的担保协议。如果没有签订新的担保协议,则无须承担担保责任。
4、债权的转让会怎样影响保证人责任承担?
郭文静律师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上: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所以,债权人转让自己债权,原则上保证人应该在原来的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但如果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有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5、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了对方的借款保证人,借款人不还款需要保证人偿还吗?
郭文静律师答:是否成为借款保证人,必须是保证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作为担保人,不能只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同意就生效的,必须征得保证人的同意,保证人自愿承担担保责任,那么该担保行为才是合法有效的。如果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就可以签订担保合同,那么很明显担保人的权益就无法得到保障。因此如果是未知情况下成为了借款保证人,那么该份担保对未知情的保证人是不发生作用的,保证人也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郭文静律师办案思维缜密、严谨负责,其良好的执业品德和高品质的法律服务得到社会公众的一致好评。如您在生活中有相关的法律问题困扰,不妨点击文章底部“了解更多”获取郭文静律师一对一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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