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4 16:26:04来源:法律常识
买卖银行卡、电话卡
就能获得几百元报酬
这样轻松的“躺赚”
你会心动吗?
快醒醒!
买卖个人银行卡是违法行为
然而,却有人在利益面前
铤而走险、知法犯法
近日,望城警方抓获1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嫌疑人。2月23日,丁字湾派出所接到公安部下发核查线索,发现辖区人员林某(男,32岁,长沙人)银行卡流水较大,有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嫌疑。
丁字湾派出所民警随即依法传唤犯罪嫌疑人林某,对其进行劝投工作。在掌握其行踪轨迹后,民警果断采取蹲守措施,2月24日,民警在望城某小区内将林某抓获并带回所内。
经调查,林某为无业人员,经他人介绍得知出借银行卡帮忙刷流水就能得到高额收入,便想轻松赚“快钱”。于是,他分别在三家银行办理了三张银行卡,在明知出租、出借、买卖给他人的银行卡是为电信诈骗团伙“洗钱”的情况下,林某仍然卖给了他人,从中获利。经核查,林某出售的银行卡资金流水100余万元。
经审讯,林某对其出售自己银行卡帮助他人进行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林某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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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个人信息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明确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欢迎大家
积极举报违法犯罪线索
一旦发现买卖银行卡或账户行为
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转自:望城公安
来源: 长沙电视台政法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