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4 16:28:38来源:法律常识
看到这样一个信息:
坐标二线省会城市,全职带娃,老公工资去掉房贷,每月可支配收入四千左右。省省也够花了,可是不管什么花销,他都自己扛,从不愿啃老,就这样自己拆东墙补西墙,最后从婚前的两万变成了现在的三十万。
拿什么去还钱呢,双方父母都没什么大钱,家里还有小宝宝要照顾。
从律师的角度来说,当被伴侣突然告知在外欠了巨额债务时,选择离婚的配偶,是人家的本分;选择坚持的配偶,是要感恩的情分。
题主生活在二线省会,全职没有工作,夫妻二人刨去房贷,月可支配收入大概四千左右。如果没有负债,算是一个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小康家庭。可是如今两人面临着30万的债务压力,无论是子女教育还是老人赡养,遇到其中任何一个现实的问题,我想都足够击垮一个小家庭。
在我的执业生涯中,我遇到过很多被动负债的人,尤其是夫妻双方中,因一方债务问题导致另一方也背上巨额债务的例子简直数不胜数。很多人因为对另一方债务不熟悉,或者夫妻双方没有建立良好的财务透明机制,导致背负巨额债务,甚至因此导致婚姻/家庭破裂。
我一直认为,“财务透明”是保持良好婚姻关系的基础,至少在现有法律制度下,夫妻双方彼此财务透明,能够减少不少债务纠纷,也能够保障双方的利益。
我的建议是:首先要确认你的配偶借的这些钱都做了什么?是用来生活、创业、打赏主播还是养了小三?
因为不同的用途决定了,这个人是否是能跟你继续携手一生的人,也决定了这些债务是他的个人债务还是你们夫妻二人的共同债务!因此我说,这是当务之急你最需要确认的!
如果对方欠下的30万债务,是用于家庭生活,这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我想大部分的伴侣也都会选择同甘共苦、患难与共;
但如果这30万债务是被用在赌博/打赏/包养上,这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也就是说,你没有必要替另一半背负他的债务。那么我的建议是,如果不想被牵连偿还巨额债务,建议尽快办理离婚手续。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债务属于其个人债务,与你无关,由其个人偿还,如果自己将来被债权人主张了债权,自己可以向其追偿。因为只有离婚可以规避债务的进一步扩大,如果自己的配偶瞒着自己大额举债,债务到底有多少,会不会进一步增加,你很难能确定!作为被害者,你必须夺回在婚姻中该有的财产支配和话语权。
在1月1日起实施的《民法典》中,有个“共债共签”的说法,即: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这是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一个基本原则。从字面上讲,很好理解,就是说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共同签字,也就是说:只要不是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如果没有你的签字或是事后追认,债务便与你无关。与你无关的债务,由欠债方个人偿还,如果自己将来被债权人主张了债权,自己也可以向对方追偿。最好明确借款时间、金额、用途(主要指用于个人用途)。
在最后,我也建议大家,在被对方突然告知欠下大额债务时,不要惊慌,第一步确认用途,第二步做下决定,第三步咨询专业律师制定对策。
出轨、家暴。巨额欠款,作为婚姻律师,我深知婚姻里的悲剧和苦楚,没有经历的人永远不会懂,希望我分享的经验能帮助到有需要的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