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4 17:06:24来源:法律常识
数据统计显示,截至目前,我国累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经超过1500万人,当前仍在执行中的失信被执行人为660万。按照人口比例计算,相当于100个人中就有一个人,曾经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统计数字显示,2020年11月30日,失信人员为6226411人。2020年12月24日,失信人员为6224709人。2021年1月22日,失信人员为6337231人。在不到2个月的时间里,失信人员增加了11万人,平均每天增加2000人。
失信人员越来越多,对于经济发展十分不利,同时也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在一个充斥着失信人员的经济环境下,不可能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更难以达到高质量增长的目标。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我国出现了如此之多的失信人员呢?笔者认为,综合分析,大致可归结为以下几方面因素:
一、经济社会环境
事实上,失信人员越来越多暴露出的是经济社会问题。
1、近些年来,各种借贷平台大量涌现出来,人们借钱的渠道越来越多,借钱越来越方便。在当今的互联网时代,足不出户,只需在手机上随便点击几下,成千上万块钱就轻松到手了。
因此,在借钱如此方便的情况下,许多人没钱了,首先想到的就是利用各种贷款渠道借钱。但是,并没有根据自己的还款能力去把握借款金额,而是能多借就多借一些,以至于最终导致无法按期还款。
2、各类经济问题比较突出,投资与债务纠纷爆发式增长,仅非法集资这一种类,全国仅5年来立案处理的案件就达10万件以上,案件金额大小不等,大的数百亿,小的成百上千万。
二、盲目的超前消费观念和淡薄的信用意识
90后、00后这一代年轻人,受超前消费观念的影响,大多数人都养成了超前消费的习惯,同时这部分人普遍信用意识比较淡薄。
目前这一代年轻人,受西方社会超前消费观念的影响,加上独生子女家庭从小娇生惯养,长期以往的生活习惯已经使他们养成了超前消费的习惯,很多人基本上都是“月光族”。
在没钱的时候,他们往往会采取网贷方式借款。然而这些人却并没有意识到,当今社会信用对于人们的重要性。实际上,信用是一笔无形的财富。如今信用已经涉及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例如申请房贷、车贷、申请信用卡等,都会用到征信报告。
但是很多人对于维护个人征信的意识并不强,从实际情况看,真正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往往都是那些有能力还款而到期仍不还款的人。甚至有些人还声称,“凭本事借来的钱,为什么要还?”
三、整体创业环境不好
近些年,本来实体经济就经营困难,加上受突发疫情的冲击,以至于整个创业的大环境并不尽如人意。各行各业竞争激烈,利润越来越薄,社会隐性失业人员数量增多。尤其是各大电商的崛起,以及社区团购的出现,对于实体经济造成了巨大的冲击。
大多数创业者往往采取借钱创业、贷款创业的方式去开启自己的创业历程。而在此情况下创业,要承担相当大的创业失败风险,而一旦创业失败,则意味着要背负着沉重的债务负担。
四、金融乱象
近些年来,各种可以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大量涌现出来,它们以网贷的方式迅速进入到人们的生活之中,尤其是一些民营银行和P2P机构,完全以盈利为目的,根本不考虑借款人的收入情况及还款能力,滥发大额透支信用卡,诱导客户透支。
以至于一些没有任何收入来源的学生,只要提供身份证和电话号码就能透支数千甚至数万元,由此人为地制造了大批老赖。对于这部分透支后无力偿还人员,这些金融机构便借公权力讨债,也制造了大批失信者。
还有的金融机构以免息、低息为幌子,通过第三方机构成批拨打用户电话,诱骗用户接受其提供的所谓免息、低息贷款,然而其真正的套路是,虽然利息很低甚至没有利息,但是其所谓的手续费和违约金却高得惊人,许多人在办理贷款后,根本无力偿还本息,最终无奈沦为失信人员。
那么,针对我国失信人员不断增加这一金融乱象,应该采取哪些措施予以化解呢?笔者认为,失信人员增多是由多种因素的交织作用下,共同促成的。因此要解决这一问题,也应从多渠道入手才能予以解决。
一、彻底整顿金融市场,清理没有资质的非法经营的金融机构,以及大量的网上贷款APP网站,同时严格控制银行的个人信贷投放
近些年来,随着网上各大贷款平台的涌现,人们借钱的渠道越来越多、借钱的门槛越来越低,其结果就是,人们很容易就能借到钱,但是,这些借款人中的相当一部分并不具备还款能力,他们的借款金额与其收入状况和偿还能力根本不匹配。因此必然会出现逾期不还的情况。
因此,要从源头上遏制失信者越来越多的局面,就必须控制信贷的投放,加强对各类贷款机构和平台的监管,要求各大平台必须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规定,对借款人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者绝对不允许放款。
二、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个人破产法也应尽快推出
对于当前由于各种原因所产生的贷款违约,应该从立法的角度考虑解决问题,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
目前我国还没有制定并出台个人破产法,2020年8月26日,深圳市发布了创新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法令》,它成为中国第一部个人破产法规,已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这可以看作是深圳为我国今后出台个人破产法,所做的一次大胆尝试。
通过立法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可以拯救那些有诚信而又不幸的个人债务人。保证其基本生活需求,避免受到不合理、过度索债的侵害,使其具有重新开始新生活的机会,这也是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
个人破产法准则是符合市场经济环境下应有的救助退出机制。依据深圳当前所实施的破产法,在深圳寓居且参与深圳社保接连满3年的人,因生产经营、生活消费导致丧失清偿债款能力或资不抵债的,能够依法进行破产清算、重整或许宽和。经过3年严厉行为约束的考察期,就能够革除剩余债款。
三、加强信用常识及相关的舆论宣传教育
当前造成失信人员不断增多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许多人的信用意识十分淡薄。并没有意识到个人信用对于自己的重要性。因而在实际生活中,许多人借钱后满不在乎,即使有能力偿还也不按时偿还,他们认为即使不还对自己也没有什么影响,这正说明了目前我国信用常识宣传教育的缺失。
因此,需要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和互联网媒体,大力开展并普及信用常识,让信用意识深入人心,使普通民众都能够认识到个人信用对于维护自身各项权益的重要性,从而打造一个良好的信用社会。
四、确定失信被执行者名单时,一定要慎重,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区别对待
目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虽然很多,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很多是由于不根据具体情况,不分青红皂白,只要是欠钱不还的,就一概列入该名单的做法所造成的。这种做法无疑于在滥用权力,因为有些个人和有些情况是本不该列入被执行名单的。
因此,各级法院应该加强监管,要求工作人员增强工作责任心,认真按照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而不是主观随意地去处理失信被执行人这一重大问题。
结语
总之,要从根本上杜绝失信现象,目前还不具备客观条件,但是我们可以做到的是,尽量减少失信人员,遏制其不断增长的趋势。只有应对得当,措施有力,失信人员增长的局面是可以得到改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