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4 17:58:59来源:法律常识
一名50岁男子前日在内港
拍摄海关关员执法片段
并配以粗俗言语侮辱
再上传网络
将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
当局持续派员在各区巡查
截获5名违反新疫措男子
其中4人涉违反口罩令
1人涉闲坐
近日网上流传一则海关关员于内港执法期间被录像的片段,澳门海关高度关注事件,已对拍摄者展开调查,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海关呼吁居民应配合执法人员的工作,切勿作出任何违法行为,包括侮辱、袭击、在未经许可情况下摄录或违令等,否则须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本月11日中午,海关接报指内港21号码头怀疑有人士未有根据防疫措施佩戴口罩,遂派员进行了解。关员到场后,发现有搬运工人在搬运货物期间没有戴好口罩,随即作出劝喻,并得到相关人员的配合。期间,一名男搬运工人持手提电话录像关员的执法过程,并在录像过程中配以粗俗言语侮辱关员,且有关片段其后更被发放到网上及流传。
经调查后,关员将涉嫌男子带返海关总部作进一步调查,有关涉嫌男子为澳门居民,50岁,承认作出录像及散播影片等行为,并以粗俗言语侮辱关员,且在未经关员同意下进行摄录及将有关片段上传到网络,其行为涉嫌触犯《刑法典》中“加重公开及诋毁”罪及“加重不法之录制品及照片”罪,相关罪行一经定罪,分别可处最高3年徒刑及最高2年8个月徒刑。
海关将继续严格落实执行第115/2022号行政长官批示,于本月11日凌晨零时至18日凌晨零时期间派员在管辖区域内,包括沿岸、货运码头及出入境口岸等公共场所进行巡逻及设置路障,截查外出人士及车辆,请市民务必配合执法人员的工作,切勿作出任何违法行为,以身试法。
另外,如市民因必要或紧急情况外出,亦必须正确佩戴指定规格的口罩,否则将触犯《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自7月11日至12日晚上9时,已有4名人士因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被海关作出检举。海关呼吁居民应严格遵守特区政府的防疫措施,共同对抗疫情,让社会尽快回复正常生活秩序。
警截四男涉违口罩令
一逾期男闲坐水塘
水塘一男子涉逾期逗留
为落实特区政府疫情防控措施,警方根据第115/2022号行政长官批示进行执法,持续派员在本澳各区进行巡查。于12日下午3时至晚上7时,治安警对下列五宗个案作出刑事检举。
下午约3时,警员巡经祐汉新村第六街时,发现一名没有佩戴口罩的本澳男子,50多岁。
同一时间,警员巡经巴素打尔古街时,发现一名没有佩戴口罩的中国籍男子,30多岁,持外地雇员身份认别证。
下午近4时,警员巡经水塘行人天桥附近的休憩区时,发现一名于上址闲坐的中国籍男子,且处于逾期逗留的状态,50多岁,持往来港澳通行证。
晚上近7时,警员于慕拉士大马路执勤时,接报有旅游局人员需要协助。经了解发现一名本澳男子怀疑没有佩戴KN95或以上标准口罩,30多岁。
富运台一男子没有戴口罩
晚上7时,警员巡经富运台时,发现一名没有佩戴口罩的本澳男子,20多岁。
5名人士涉嫌违反《传染病防治法》,根据第30条“违反防疫措施”第四款,处最高两年徒刑,或科最高240日罚金。
警方再次呼吁,所有在澳人士为防止新型冠状病毒传播,必须严格遵守及积极配合特区政府的各项防疫措施,尽量减少非必要的人员流动,将病毒传播的风险降到最低,齐心合力共同抗疫。
有维生行业员工聚集吸烟
当局:会严正执法
民防行动中心留意到有个别从事维生行业的员工未有做好个人防护,在商铺门口聚集及吸烟等情况。
本澳现正处于严峻的抗疫时期,任何人外出需正确佩戴符合规定的口罩,避免增加不必要的感染风险,商铺东主亦需加强对于员工的监督,民防行动中心亦透过各主管部门加强对相关行业的工作人员的监管,警方会严正执法。
若外雇员工被刑事检控,可能会被取消“蓝卡”,影响商铺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