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身份被盗用担保贷款成“黑户” 借款人十年未还款很“逍遥”

时间:2022-11-15 10:43:11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李女士在买车办理分期付款时发现自己竟成了“黑户”,原因是十年前,嘉祥农村信用社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盗用了她的身份信息为他人做了贷款担保,而借款人逾期十年仍未还款。

大众网济宁6月26日讯近日,嘉祥一市民李女士拨打济宁大众网新闻热线(0537-2372789)反映,在买车办理分期付款时,她发现自己的征信报告里有一条十年前嘉祥县农村信用联社的贷款担保,由于借款人至今没有还清银行贷款,她竟然成了黑户,买车都无法用自己的名字办理分期业务和挂牌落户。

买车发现自己成黑户,嘉祥市民状告嘉祥县农信社

笔迹指印鉴定非本人,起诉索赔,银行只付鉴定费

李女士向记者出示了当年的保证合同,上面的姓名印章和签名还有颠倒、涂改的痕迹,李女士对此笔贷款担保毫不知情。

李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后依法做了笔迹和指印鉴定。

22日,记者来到嘉祥县,见到了“被黑”的李女士,李女士气愤地告诉记者,“如果我没有买车办理分期就不会去查自己的征信记录,也就不会知道自己现在成了黑户。”

李女士指着嘉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最高额保证合同说,“这份合同是2006年签的,距今已经整整十年,上面的签名和手印都不是我的。”

随后,李女士拿出了一份由日照一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鉴定意见部分已经写明送检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中存疑签名、签名后指印与样本笔迹、样本指印不是同一人。

“今年1月份我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诉讼请求是删除‘黑户’记录,补偿我1万元的损失,但是法院只判定案件受理费、鉴定费由被告嘉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担,驳回了我的其他诉讼请求。”突然被告知已经做了十年黑户的李女士对于判决结果并不满意,她告诉记者,无论是谁也不会这么轻易就接受自己被银行“弄”成了黑户,而且在做笔迹鉴定前,对方仍坚持这份保证合同是她所签。

“我原本也想过再去上诉,但是法官和律师告诉她上诉后维持原判的可能性较大,我一听觉的在法院这块再继续下去也没有意义,于是就放弃了上诉的想法。”李女士说。

信用社不“信用”,擅用市民信息做银行借款担保人

欠款人征信正常,担保人却成黑户,银行称这个事情不清楚

李女士的征信报告的这条不良记录给她的生活带来了很多麻烦,而十年未还款的张某某的征信报告却没有不良记录,这让李女士很诧异。

李女士对于法院判决结果并不满意,她说,审判员和律师告诉她这个案子再上诉也还是这个结果,于是她就放弃了上诉,希望银行方面可以给予补偿。

22日上午,记者跟随李女士来到了嘉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对该事件进行采访,信贷部邵主任告诉记者,该事件是一起涉诉案件,银行现在依照法院判决书执行。

据邵主任介绍,在早些年的贷款业务办理中,像李女士所“担保”的小额贷款审批并不用通过联社审批。但就现在的银行信贷业务的办理过程中,是否还会存在管理的漏洞或风险导致市民的个人信息被擅自利用?而当时为何会出现李女士身份信息被擅自使用的情况呢?邵主任称“这个不好回答”。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至今仍未还款的借款人张某某的征信并没有因逾期不还贷款而受到影响,而为此受到影响的则是李女士做了十年的“黑户”。

“删除征信要上报省里的,至于张某某的户为什么是‘白户’,现在说她那个事情没有意义。”邵主任说。

一个欠款5万十年不还的借款人征信记录显示正常,一个被银行擅用个人信息为他人提供担保的“保证人”却成了“黑户”。李女士对这段经历的所见所闻感到十分惊讶,她认为这里面一定存在“猫腻”。

而当初办理该笔贷款业务的经办人崔宗新自始至终都没有露过面。

十年贷款不还一分钱,银行称“找不到人”

黑锅别人背,贷款自己花,受害人:好事儿都是你们的

带着诸多疑问,记者跟随当事人李女士来到了这笔贷款业务的发生地,嘉祥城区农村信用社。

“这笔业务是2006年在嘉祥县农村信用社营业部由崔宗新办理的,现在崔宗新已经退休了。”嘉祥县城区农村信用社个人业务部主任李勇告诉记者,去年城区信用社与营业部合并成为个人业务部,而这笔贷款业务也是那时转交过来的。

对于银行工作人员如何在本人不在场的情况下,擅自利用他人身份信息为其借款客户进行贷款担保的问题,李勇称,他与当时的经办人崔宗新进行过沟通,崔宗新对当年的事情已经记不太清楚了。

然而,借款人所欠的嘉祥农村信用合作联社5万贷款却是一个无法模糊的数字,“保证人”成为“黑户”也是因此存在的一个客观事实。

“以前存在有两个身份的情况,可能一个用于贷款,另一个则有可能就是查询征信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号,所以张某某的征信没有问题,如果再有比较蹊跷的情况的话,我们也说不清楚了。”李勇告诉记者,他并不清楚删除征信记录的操作流程,十年前发生的这件事情很有可能是当时的工作管理不到位。

对于借款人逾期十年未还清贷款的行为,银行又是如何处理的呢?

“我们去过她的家庭住址,但是至今也没有找到本人。”李勇告诉记者,市办搞过一个不良贷款登记,张某某这个情况已经进行过登记,但具体属于哪种未还款情况,只有负责人催缴的工作人员清楚。

李勇现场拨打了负责张某某账户催缴的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称具体的情况他也不太清楚。

“我与张某某算是朋友关系,我也不知道张某某是什么时候拿到的我的身份信息,而且借款人与经办人崔宗新也是认识的,这笔贷款则用于了两人消费。”李女士如是说,“钱你们贷出来了,黑户成我的了,怎么好事儿都是你们的。”

李女士对于嘉祥县城区农村信用社个人业务部主任李勇的回应显然持怀疑态度,她告诉张某某本人一直都在家中居住,不知银行为什么十年都没有找到她本人,最终自己却成了“黑户”。

据嘉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回应,银行已经开始支付李女士进行笔迹与指印鉴定的费用,并将李女士的征信记录提出了删除申请。但由于该行贷款业务办理时审核不严、贷后管理不严,导致李女士个人信息被盗用、借款人逾期十年未还款,造成李女士无缘无故做了十年“黑户”并对其当前生活产生了巨大影响,李女士对于银行目前的处理结果并不满意。

目前,银行方表示将会对李女士的赔偿要求向上级部门提出申请,大众网记者将对此事继续关注。(本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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