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你一招,借款欠款无明确书证、未对账情况下,如何“悄悄”办

时间:2022-11-15 10:46:43来源:法律常识

对于确定的债权债务关系,当然是以书面的形式确认下来最好,但是没有书面确认,怎么办呢?

民间借贷纠纷借款一定要有借条/欠条吗?买卖合同纠纷,货款未支付,一定要有欠条/对账单吗?未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内容,第一条、第二条、第十一条,原告对于自己主张的请求负有举证责任。那么也就是说,你起诉(反诉)他人,想要获得法院的支持并且胜诉,必然需要证据来支持,而不是口空无凭的说。

大家都知道,我们中国人的含蓄,在很多情况下,不好意思开口(甚至开口了对方不愿意),没有办法获得对方书面书写的欠条/借条作为凭据,比如是亲戚、好朋友借钱,比如是互相合作多年的生意伙伴,让自己陷入了两难境地。那么我们该怎么办呢?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第二十三条,可以提供视听资料作为依据,但是需要提供视听资料的原始载体作为依据,毕竟现在科技这么发达,不乏有通过截取,伪造录音、视频、微信聊天记录照片及截屏视频的情况下,我们可以通过(手机、录音笔等设备)录音、录视频的形式,确定欠款的事实和金额。这里敲黑板,注意:录音等记录必须要说出欠款具体数额+欠款人明确承认、确认有这么多的数额欠款的事实,否则就有问题!法庭不会以对方不否认来确认欠款的事实,不否认并不代表确认!!!

二、若有其他书面依据的,尽量保存好,如送货单、收货单,快递单等等。这样的情况下,就需要法庭进行充分的审理,法官的心证,综合认定,才能获得支持。

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条。有必要的,还可以向法院申请调取证据。比如可以申请调取在(特定场地)银行的视频监控画面等。但是请谨记:因服务器内存限制,一般公共场所视频监控只保留1-3个月。

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十五条,若你可以证明凭据、依据是在对方手上,而对方在法庭的告知、示明下,不(愿意)出示的,那么根据证据规则,法庭就会偏向于你所陈述的事实,从而支持你的观点。

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可以申请证人出庭作证,但是在我国实践中,对于经济类案件,仅凭证人、证言,很少能够获得100%支持。

这一贴写完了,吃点东西,想想下一贴写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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