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刷“学习强国”积分、非法传播外挂软件,处罚

时间:2022-11-15 15:24:39来源:法律常识


有干部因违规刷“学习强国”积分被处理了,您知道怎样定性处理吗?


近日,湖北潜江通报5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其中一起下载“学习强国”外挂软件刷分案例,引起较大关注:


5、运粮湖管理区运粮湖中学党支部书记王爱民理论学习弄虚作假问题。王爱民违反工作纪律,利用电脑下载“学习强国”外挂软件,于2019年5月20日被系统识别,王爱民的“学习强国”学习平台违规刷分被系统封禁,造成较坏的影响。2019年7月,王爱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根据用户的有效学习行为来计算学习积分和“点点通”。“点点通”可以兑换“强国商城”各种产品。禁止利用非法软件、模拟器、买卖账号假学等违规方式获取学习积分和“点点通”。


近日,福州市委网信办在工作中发现,一网民通过QQ群非法传播“学习强国”外挂软件,该软件利用违规方式获取学习积分,并可非法牟取经济利益。


福州市委网信办立即启动网信联合行政执法机制,会同公安、版权、文化市场执法等相关互联网监管部门精干力量共同研判案情,协同核查处置,形成打击合力。


经缜密侦查,福州市委网信办进一步掌握了该网民涉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售卖盗版侵权作品获利的案件线索。


福州市委网信办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约谈,并根据该网民提供的线索,进一步深入挖掘上下游黑灰产业链,发现非法传播“学习强国”外挂软件网页30个,提取“学习强国”外挂软件14款,专业代学代刷,以及出售“学习强国”成品号的相关线索7条,鉴于该网民系初犯,由福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依据著作权行政法规对其违法行为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湖北查处一起侵犯“学习强国”著作权案


2021年8月2日,仙桃市版权局接到省版权局移转国家版权局转办的案件线索,对名为“电子教案与课件的店”的百度文库店铺涉嫌未经授权通过互联网销售他人视频课程的行为进行了查处。


该案为全国第一起涉“学习强国”著作权行政处罚案件。接到移转线索后,仙桃市版权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执法人员根据相关线索开展调查。通过远程勘察锁定相关证据,发现店铺内商品分为文档、视频和文集三个种类,有50个课程视频系列正在销售,每个系列集数不等售价不等,共计337集涉嫌侵权视频。截止案发,共有交易记录9笔,成交2笔共计金额人民币40元,实际分成金额9.94元,当事人郭某在店铺上架视频中均未注明来源及授权。


8月6日,仙桃市版权局决定予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郭某通过“学习强国”电脑端本地缓存获得上述视频,经整理编辑后于2月17日、18日上传至其开设的“电子教案与课件的店”的百度文库店铺标价出售,其行为未获得视频著作权人许可,涉嫌侵犯著作权并获得利益。


因“学习强国”平台相关内容为免费向公众公开,且当事人积极配合,认错态度良好,并主动与版权方取得联系致歉,同时立即下架删除侵权视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仙桃市版权局对当事人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相应金额罚款的行政处罚。


来源:法律读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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