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5 15:33:55来源:法律常识
近期有很多毕业生查询自己档案,但是很多小伙伴不知道怎么查找,下面给大家介绍毕业生档案去向查询,希望通过以下的介绍后大家都可以顺利的查到自己的档案。
1、毕业生档案根据国家关于人事档案转递的规定,一般由学生处通过机要邮局或邮政EMS学生档案专用通道转递档案至毕业生报到证即《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通知书》上注明的接收单位,学生处依照学校招就处提供的毕业生档案转递地址于7月中旬将档案向相关单位转递。
①毕业生在毕业前已落实就业单位的,学生处依照招就处就业办编制的毕业生档案转递地址向用人单位邮寄。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务必在三个月内主动到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查询个人档案是否寄达,超过三个月时间,用人单位仍未收到档案,毕业生应尽快与学校联系,便于学校及时进行机要查询(机要邮件查询期为一年,逾期机要邮局不予办理)。
②毕业生与各类档案托管机构签订了人事代理协议的,档案转往托管单位。如:XX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XX省人力资源市场 、XX省人才交流中心、XX市人才服务中心 、XX市人社局。
③毕业生(师范类)派遣到XX市教育局的,档案转递至XX市教育局教育人才服务中心。
④档案转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其档案按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通知书》上的单位转往生源所在地、市、州毕办或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2、毕业生档案寄出后,学生处负责将档案转递单位及时间等相关信息于七月下旬统一登录到学校官网,毕业生可上网查询档案转档单位。
3、档案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提取本人档案,需用人单位(县团级以上)或户档托管机构等开具的“调档函”(或协议书)和本人毕业证及经办人身份证到学生处档案室办理档案转移手续。若用人单位要求毕业生本人提档,需在“调档函”上注明并加盖公章。
4、报考研究生已被录取的毕业生,凭录取学校的“调档函”和学生证到学生处档案室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注意:
应届生如果没有查到档案出档信息,请及时与自己的辅导员联系。
如果缺少材料(报到证白联、学位授予决定、成绩单等),需要及时补齐;
如果就业单位没有保管人事档案的资质,档案必须寄当地人才中心,寄递地址的联系电话必须正确,否则档案有遭退回处理的可能。
毕业生一定要做好本人档案的查询与确认工作。学籍档案是人事档案的基础,大家务必重视自己的档案。不要自行保管、不要私自拆封、更不要弃档。在参加工作后职称评定和工作调动等都要通过档案审核。考研、考公务员、考编、出国、升学等必须开具相关档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