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27 16:00:04来源:法律常识
集体土地上征收房屋补偿原则
(1)补偿原则
《土地管理法》采取的是适度补偿原则,即必须安置的农户维持原来的生活质量。
(2)赔偿方法
《土地管理法》47条确认了实体安装和货币补偿,结合实际,实体安装为主导,货币补偿辅助。旧城区土地使用证手上,货币补偿为主导,实体安装辅助。
(3)补偿标准
《土地管理法》47条第四款,根据授权方式,由市、市辖区、自治州制订征缴集体用地的补偿标准。但补偿标准可能并不一致,关键区别就是对宅基地使用权是不是考虑到赔偿。
一种情况要以被拆迁房屋基本建设花费的花费做为计费基本。
另一种状况关键参照城市房屋拆迁规章制度,并对集体土地上征收房屋视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将区位优势价和房屋重置价格总和做为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价钱。
第三种情况是在辽宁桓仁县碰到的,仅仅测算房子底基占用的土地面积,且不测算庭院总面积。
(4)赔偿目标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6条的规定,地上附着物赔偿归地上附着物的持有人全部。土地征用补偿归农村集体经济全部,安置补助费用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组员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