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3 16:31:15来源:法律常识
征地拆迁补偿规范由那一级部门制订,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承担主管机关的征收房屋与补偿工作中。市、县级人民政府确立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实施主管机关的征收房屋与补偿工作中。市、县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当按照本条例的标准及区级市人民政府所规定的职责权限,相互配合,确保征收房屋与补偿的工作顺利开展。
1、土地征用补偿。征收农用地(包含菜园)的补偿标准,为该农用地年销售额的3至6倍,年销售额按被征收前三年平均每年产量和国家规定价格计算。
各种农用地具体的补偿标准,由市、自治州、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这里范围之内制订。征收学习园地、渔塘、藕塘、苇塘、农村宅基地、林地类、农场、大草原等补偿标准,由市、自治州、直辖市人民政府制订。征收无利润的土地资源,不予以赔偿。
2、青苗补偿费与被征收土地里的房子、深水井、林木等附属物赔偿费标准的,由市、自治州、直辖市人民政府制订。可是在进行商议征收土地计划方案后抢种的农作物、花草树木和抢建的基础设施,一律不给赔偿。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园,还应该按有关规定向省交纳新菜园开发设计建设基金,具体措施另订。
为了能妥善安排被征地部门的生产与群众生活,商业用地企业除交给赔偿费外,还应该交给安置补助费用。
1、被集体土地征收的所有权、地类、总面积。
2、被集体土地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类型、总数。
3、必须安置的农牧业人口总数。
4、土地征用补偿、安置补助费用标准的、总数、支付对象和付款方式。
5、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的、付款方式、支付对象。
6、必须安置的农牧业工作人员具体的安装方式。
7、别的相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
以上是法律知识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征地补偿计划方案由谁制订的相关介绍。征地赔偿计划方案应当由征收土地有关的单位制订的。一般是政府部门执行征收土地的有关部门,也要根据方案实行,若是农民针对征收土地计划方案不太满意或者无法协商一致的朋友可以重新去制定计划。如您还有其他的疑惑,口碑推荐法律知识侓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