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24 15:00:04来源:法律常识
亲妹妹将亲姐姐的房子拆迁费取走后,却回绝计付亲姐姐,迫不得已,亲姐姐范小姐将房屋拆迁公司、当地园林管理联合会告上法院。今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区园林管理联合会计付范女性动迁赔偿款、补助金总共15.7余万元,与此同时付款3.6余万元合同违约金。
2003年7月3日,区园林管理联合会做为拆迁方以区大城市自然环境綜合整顿联合会公司办公室的理由与范女性签署了房屋拆迁补偿贷币赔偿协议,承诺区园林管理联合会在协议书签署生效日7日内将动迁赔偿款、补助金总共15.7余万元向范女性出具领款凭据,未在承诺期内出具领款凭据的,应按推迟的日数每日付款100元的合同违约金。房屋拆迁公司做为动迁执行人亦在该协议书上盖公章。本月12日,范女性的亲妹妹领到了领款凭据,从金融机构转出了相对应动迁赔偿款,并将这款交到了爸爸。
2004年8月,范女性提起诉讼至一审人民法院称,亲妹妹回绝计付领款凭据,因房屋拆迁公司、区园林管理联合会的工作失职,造成自身的动迁赔偿款被别人骗取,为自己导致了很大的财产损失,故规定房屋拆迁公司、当地园林管理联合会计付动迁赔偿款、补助金总共15.7余万元,按承诺计付3.6余万元合同违约金,并担负案子上诉费用。
房屋拆迁公司称,企业与范女性签署赔偿协议全过程中,各种各样办理手续均是由范女性和其亲妹妹一同申办的。那时候,范女性亦口头上服务承诺,因其住所较远,来往不方便,拿房、领到领款凭据均由亲妹妹代理商。故在范女性亲妹妹申请办理其一家的领款办理手续时,范女性的领款凭据亦由其亲妹妹取走。企业对于此事沒有过错,不同意范女性诉请。区园林管理联合会允许房屋拆迁公司论文答辩建议。
一审人民法院经审判宣判后,范女性不服气,以自身与亲妹妹中间不会有授权委托关联为由起诉到二中院。
二中院经审判觉得,光凭范女性与亲妹妹系姊妹那样一种直系血亲,并不能确定彼此中间必定产生授权委托关联。区园林管理联合会认为范女性亲妹妹系做为范女性的授权委托人领到动迁账款,但无法给予充足合理直接证据,具体未向范女性付款动迁账款。在区园林管理联合会不可以说明其已适度执行了附随义务的情形下,范女性让其再次执行支付责任并承当合同违约责任原则上适用。房屋拆迁公司只做为动迁执行人们在拆迁协议上盖公章,并不是合同书权利与义务的行为主体,范女性规定房屋拆迁公司担负计付责任,归属于起诉对象错误,人民法院对此项要求不得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