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30 11:20:01来源:法律常识
从4月1日起,湖北逐渐实行新一轮征地赔偿标准,调整后的我省征地赔偿均值标准是3.29万余元/亩,较上一轮发布开展的征地赔偿均值规范2.64万余元/亩提升6494元,上涨幅度为24.5%。
新闻记者日前从湖北国土厅获知,新一轮《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已以湖北省政府文档方式宣布下达各市区、州、县,原征地赔偿标准同时废止。
依照国土资源厅有关每2~3年调节征地赔偿标准的需求,经湖北省政府允许,各省在去年8月运行征地赔偿标准调整工作,通过由下而上和由上而下2次统筹兼顾,充分考虑经济发展发展指标、cpi指数、附近省区调节力度等多种因素,制订了新一轮《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
湖北规定,针对新规范出台后可能出现的状况和困惑制订工作预案,避免因执行新规范引起分歧。新一轮征地赔偿标准实施后已依规准许征收土地,且地方人民政府已制订并公示征地补偿安置策略的,补偿标准按公示确立的规定执行;未制订并公示征地补偿安置策略的,按新规定执行。执行征收土地环节中,要认真履行告之、确定、听证会等程序,充足重视被征地农民的自主权、合法利益、决定权和申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