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05 10:00:03来源:法律常识
为避免强拆时有可能会发生的分歧,北京制订严谨的强拆新要求,强拆要走八个程序流程,执行强拆3日前须在强制拆迁当场贴到强拆公示,执行强拆前,被拆迁人理应就被强拆房子的相关事宜向公证处申请办理证据保全。
强拆时要走的八个程序流程包含:
(一)动迁单位明确提出强拆申请办理并递交有关原材料。
(二)区、县人民政府对汇报的资料开展核查并作出决定,区、县人民政府决策开展行政部门强拆的,理应在作出决定生效日3日内向型市土地房管局备案。
(三)《决定书》要注明以下事宜:1.被强制拆迁人的名字或名字、被强拆房子的详细地址;2.强拆的客观事实和原因;3.强拆的法律规定;4.强拆的限期;5.规定被告方自主清除储放于动迁担保物内的财产;6.被告方依照法律规定拥有申请办理行政复议或是提出诉讼的权益及执行方法和限期;7.强拆的实施机关单位和帮助机关单位;8.制做《决定书》的机关单位名字和時间。
(四)执行强拆3日前须在强制拆迁当场贴到强拆公示。
(五)执行强拆前,被拆迁人理应就被强拆房子的相关事宜向公证处申请办理证据保全。
(六)强拆逐渐,实行工作人员要向被强制拆迁人诵读《决定书》,拒不上场的,不危害实行。
(七)强拆的实施机关单位要将强拆全过程计入询问笔录,拆迁财产要制做明细,清单一式两份,由原告、被强制拆迁人及其别的现场工作人员签字或是盖公章,拒不签字或是公章的,要标明状况。
(八)强拆房子中搬离的财产,由实行强拆的单位运输到指定的场地,交到被强制拆迁人。被强拆人回绝接受的,理应申请办理财产保全担保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