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30 13:10:15来源:法律常识
将来,我国征地补偿费给多少就多少“一言堂”局势将打破。3月25日,省国土资源厅传出贯彻落实 《湖北省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办法》工作的通知,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利将会得到维护。
《办法》明文规定下列7类异议可以办融洽、裁定:征地补偿安置规范根据的可用;被征土地地类、级别的认定;被征土地资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均耕地面积的认定;被征土地资源前三年均值年销售额的明确;区片综合地价或统一年销售额的可用规范;征地补偿费倍率确认;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的许多归属于征地补偿安置异议的事宜。
据了解,将来若有单位或者个人对征地补偿安置规范存有异议,能够自征地补偿安置计划方案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准许征地补偿安置策略的市、州、县人民政府申请办理融洽。假如融洽不了,则在收到融洽意向书生效日15日内,可向省委申请办理裁定,裁决书的明确提出较多不得超过90天。裁决书一经送到,即产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