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20 13:01:08来源:法律常识
(一)征缴决策程序流程:
1、施工单位明确提出商业用地申请办理,政府部门运行房屋征收补偿程序流程。
2、房屋征收补偿单位机构对征缴范畴内的住房开展调研备案,并适度发布调查报告。
3、房屋征收补偿单位拟订征收补偿计划方案,报市、县市级市人民政府。 4、政府部门机构相关部门论述、改动征收补偿计划方案,并发布征询群众建议,征询建议时间不能低于30日。
5、征询群众建议到期后,政府部门发布征询建议状况并依据群众建议对征收补偿计划方案的改动状况。
6、政府部门依照相关要求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价。
7、征收补偿花费全额及时、专用存款账户储存、财政性资金。
8、市、县市级市人民政府做出房屋征收补偿决策并公示。与此同时取回国有制土地使用权证。
9、被征缴人对征收决策提出异议的,可申请办理行政裁决,也可提出行政诉讼法。
二、征收补偿程序流程:
1、被征缴人商议选中房产评估组织;商议不了的,根据多数决定、随机抽取等方法选中。
2、房产评估组织对被征收房屋的市场价值开展分析并将单独立户分析报告向被征缴人送到。
3、被征缴人挑选赔偿方法,可以是现金赔偿,还可以是房屋所有权替换。
4、房屋征收补偿单位与被征缴人签订赔偿协议。
5、房屋征收补偿单位与被征缴人征收补偿计划方案明确的签订期内达不了赔偿协议,或是被征缴房屋产权人不清晰的,由房屋征收补偿单位请示做出房屋征收补偿决策的市、县市级市人民政府做出赔偿决策,并给予公示。
6、政府部门依据赔偿决策给与被征缴人赔偿;被征缴人们在赔偿决策明确的拆迁限期(不少于90日)内进行拆迁。
7、被征缴人对赔偿决策提出异议的,可以申请办理行政裁决,还可以提到行政诉讼法。
三、拆迁程序流程:
1、房屋征收补偿单位与被征缴人签订赔偿协议,被征缴人们在赔偿协议承诺的拆迁期内进行拆迁。
2、房屋征收补偿单位与被征缴人们在赔偿计划方案明确的期内达不了赔偿协议或被征缴房屋产权人不清晰的,房屋征收补偿单位请示做出房屋征收补偿决策的市、县市级市人民政府做出赔偿决策,政府部门根据赔偿决策对被征缴人给与赔偿。被征缴人们在赔偿决策明确的拆迁期内进行拆迁。
假如对赔偿协议中赔偿的金额沒有质疑,仅仅一直拿不上协议书中注明的赔偿款得话。可以就协议书的执行到法院起诉。赔偿协议签订后,一方被告方不执行赔偿协议承诺的责任的,另一方被告方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提出诉讼。
政府部门拆迁流程:
(一)核查;
(二)逐项走访调查;
(三)定编动迁方案;
(四)申请办理动迁;
(五)传出房屋拆迁公示;
(六)签订合同;
(七)执行动迁。《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拆迁补偿条例》第三条,房屋征收补偿与赔偿理应遵循管理决策民主化、程序流程就在、結果公布的标准。
政府部门强拆不属于不可抗拒。由于不符不可抗拒的界定,即不属于不可以预料、不可以防止和不可以摆脱的客观条件。被告方假如对拆迁补偿安置条文和赔偿內容有争议的,可以和本地房屋征收补偿管理方法单位商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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