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28 10:00:03来源:法律常识
中国法院网讯为获得巨额动迁赔偿款,北京一居委会主任、办公室主任,勾结拆迁公司责任人,将社区居委会一间建造仓库谎报为个人房子而骗领拆迁费51余万元。12月12日早上,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开展了公布开庭审判。
检察系统控告,2005年10月至2006年2月间,原甘家口社区居委会东黄鹤楼社区居民负责人王云朵与办公室主任石海霞及石海霞丈夫武志军,勾结北京海地伟业动迁有限责任公司动迁承担工作人员孙和平,以社区居委会的委托人出示虚报证实,将原甘家口社区居委会一间农村自建房屋谎报为武志民个人房屋,进而骗领动迁赔偿款51余万元,四人将赃款刮分。
法庭上,王云朵、石海霞、武志民三人对自身的个人行为供认,均表明十分后悔莫及。据石海霞讲,她和老公分到23余万元后内心一直不踏实,钱也一直没敢使用。总算在2006年9月,二人带上所分到的赃款到甘家口社区居委会纪检监察挑明了私分拆迁费的客观事实。
而孙和平对办案人控告其犯盗窃罪持有异议。孙和平认可提议王云朵等人把公有住房转成私家,他说道这并非为了更好地多骗拆迁费,仅仅为了更好地准时进行拆迁公司的每日任务,好得到企业2万块的救济金。孙和平与此同时还认可,石海霞等人取得拆迁费后给他3万余元。2006年9月北京海淀区纪检监察逐渐调研这事时,他把钱退给了王云朵。
本案沒有复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