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21 16:00:46来源:法律常识
房屋征收补偿的实际步骤为:
(一)房屋征收补偿的实际步骤
1、开展新项目征缴项目立项,并搞好前期工作调研摸排;
2、房屋征收补偿单位拟订征收补偿计划方案并报县人民政府;
3、对拟征收房屋开展调研备案并发布调研状况 ;
4、相关部门对没经注册登记的建筑物开展调研、评定和解决;
5、政府机构机构赔偿方案论证并发布征询群众建议,征询建议时间不能低于30日。(旧城改造规划新项目机构被征缴人和群众意味着听证会程序);
6、县 人民政府发布征询建议状况、听证会程序状况和依据群众建议、听证会程序状况改动状况,并对征收补偿计划方案再次修定发布,与此同时搞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价;
7、县人民政府做出房屋征收补偿决策,涉及到被征缴人总数较多的,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探讨决策
8、发布房屋征收补偿决策,搞好房屋征收补偿决策宣传策划表述工作中。
9、由被征缴人挑选征缴资产评估机构;
10、房屋征收补偿单位与被征缴人签署赔偿协议,在要求期内达不了协议书的,由房屋征收补偿单位请示做出收取决策的市人民政府做出赔偿决策,并依规送到被征缴人并在房屋征收补偿范畴内公示;
11、被征缴人对赔偿决策提出异议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申请办理行政裁决或提到行政诉讼法;
12、针对在法定时限内不实行赔偿决策都不申请办理行政裁决或不提到行政诉讼法的,有房屋征收补偿决策的市人民政府依规申请办理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房屋征收补偿的行为主体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条明确:
1、征缴行为主体:县市市人民政府。
2、执行单位:市、县市级市人民政府确认的房屋征收补偿单位,一般为县市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公司办公室。房屋征收补偿单位可以授权委托房屋拆迁执行企业,担负房屋征收补偿与赔偿的主要工作中。房屋征收补偿执行企业不能以盈利为目地。
3、被征缴人:征收范畴内房屋产权人、公有住房所有权人、没经备案工程建筑使用权人等。
(三)房屋征收补偿的界定
房屋征收补偿就是指由房屋征收补偿单位通常是政府部门市建单位在摸排项目立项的基本上对住户老百姓居住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证的有偿服务回收利用。
法律知识我在上文为各位讲解了房屋征收补偿的实际步骤、行为主体、界定等相关内容。实际步骤为:开展新项目征缴项目立项,并搞好前期工作调研摸排;房屋征收补偿单位拟订征收补偿计划方案并报县人民政府;对拟征收房屋开展调研备案并发布调研状况;相关部门对没经注册登记的建筑物开展调研、评定和处置等11个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