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05 12:59:59来源:法律常识
被拆迁人申请办理行政裁决,理应递交以下材料:(一)裁定申请报告;(二)法人代表的身份证件;(三)被动迁房子产权证明原材料;(四)被动迁房子的定价汇报;(五)对异议人的赔偿安置工作计划方案;(六)申请者与异议人的商谈纪录;(七)未达成共识的被拆迁人占比及缘故; (八)别的与裁定相关的材料。
被拆迁人申请办理行政裁决,理应递交以下材料:(一)裁定申请报告;(二)申请者的身份证件; (三)被动迁房子的产权证明;(四)申请办理裁定的原因及有关证明文件;(五)房屋拆迁补偿管理方法单位觉得理应给予的与行政裁决相关的别的原材料。
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总户数较多或占比较高的,房屋拆迁补偿管理方法机构在审理裁定申请办理前,理应开展听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