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形下,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受理行政裁决申请?(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申请人)

时间:2022-05-06 09:59:59来源:法律常识

有下述情况之一的,房屋拆迁补偿管理方法单位不予以审理行政裁决申请办理:(一)对动迁许可证书合理合法明确提出行政裁决的;(二)申请者或是异议人并不是动迁被告方的;(三)动迁被告方达到赔偿按置协议书后产生合同纠纷案,或是行政裁决作出后,被告方就同一理由再度申请办理裁定的;(四)房子早已损毁的;(五)房屋拆迁补偿管理方法单位觉得依规不予以审理的其它情况。对裁定申请办理不予以审理的,房屋拆迁补偿管理方法单位理应自受到申请办理之日起5个工作中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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