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09 09:30:04来源:法律常识
10月11日,浙江杭州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实施意见》,待定杭州及省外(市)农村居民只有在杭州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总量住宅);停止执行购房补贴政策,修复征缴房地产登记等有关收费标准,并明确提出贯彻落实差异化贷款政策。
杭州自实施方案公布生效日,严格遵守我国有关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方法的要求;对违规买房的,不予以申请办理房地产登记。
该市将进一步落实差异化贷款政策,要求各银行对农村居民(包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其首付占比不能少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其首付占比不能小于50%,银行贷款利率不可小于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左右住宅的,终止派发购房贷款。对非杭州住户在该地选购商品住房办理贷款的,应给予从申请办理生效日算的前两年本质该市总计交纳1年左右的个税交纳证实或社保(城区社保)交纳证实。
除此之外,提升商品房买卖批准管理方法,标准商品房买卖标准。申请办理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时要申请每件房子价格,推行一房一价,市场销售时要严格执行申报价格推行实价并一次性公布市场销售,提升市场价格的,须经物价管理单位办理备案并公示公告。
《意见》还需要贯彻落实差异化税收优惠政策。对标价显著超出周边房价水准的房产开发新项目,税务机关要加强税务稽查,严苛土地资源增值税清算管理方法。
此外,杭州确立增加保障房基本建设幅度。据了解,2010年,该市开建保障房(含拆迁房)540万平方,根据回收、购置二手总量住宅及其普通产品住宅,提升保障房楼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