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14 15:00:02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汉川市市人民政府以文档方式制订颁布了《汉川市城镇国有土地资产经营管理办法》(下称方法),要求由国土资源管理单位落实措施该市城区国有土地出让财产的运营管理和监管,进一步加强国有制土地资产管理,标准土地资源资产经营纪律,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在土地资源用途管制层面,对执行旧城改造规划和“旧城区”改建的土地资源,应由市国土资源管理单位统一回收,统一贮备,统一供货,严禁一切开发设计公司和其它单位、企业及自身与原农田使用人签订合同开展开发设计,务必以招标会竞拍挂牌上市方法转让供地,拍得人可按1:2.8动迁还建占比,以拍得时楼面地价为规范计算额度给与赔偿。
在土储层面,市国土资源管理单位对申请者给予的土地所有权,原获得土地使用权证的主要用途、期限和缴纳的土地税及地面上建(构)筑物产权年限支配权等相关情形开展实地考察和核查按出厂价回收。涉及到地面上建(构)筑物的,按成交价的40%回收。
在土地交易层面,《办法》要求市国土资源管理单位承担我市土地交易的监管工作中,其余相关部门依照不同岗位职责,搞好土地交易相关管理方面。市土地收购贮备交易市场实际担负本辖区范畴里的土地交易工作中,并接纳市国土资源局和其它有关部门的具体指导、监察和查验。针对老中心城区总量土地资源的委托交易,依照申请办理、评审、准许、盈利、执行程序流程申请办理。委托交易盈利按拍卖成交价款占比分为,正常情况下按受托人与受委托人4:6开展分派。
《办法》仍在土地资源有偿使用方法、监督管理、责任等层面作出了明文规定。
(全文发表于中国土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