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0 06:34:27来源:法律常识
谁有强拆的权利?只有一个部门!其他部门强拆,违法!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特聘教授史西宁主任律师用一个案例告诉大家。
经典案例
四川的潘某在某镇有个商铺,但是最近这块地涉及到拆迁,当地的住建局发布了带有文件号码的房屋征地决定,潘某看自己就在这个征收的区域,本以为住建局能与潘某协商充足后再拆迁,可是就在潘某思索之余,住建局并没有跟潘某有任何协商结果的情况下,突然有一天潘某的房子被拆了,留给潘某的是一片废墟,他都没有来的急去收拾家务、收拾衣物和其他的家用,潘某的商铺也停业了,这时候的潘某一无所有,十分狼狈。
在朋友的帮助下,潘某委托了我所的邹炎恩律师,在律师的帮助下,潘某提起了行政诉讼,一审中,律师提交了潘某的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房屋现场图片等资料。住建局狡辩说,自己已经进行了合法的入户调查,并且核实了基本的情况,也对范围内的居民进行了合法的评估,并已将评估结果进行了公告。接着,律师提出,只有市、县级政府才有权利强拆,住建局根本不具备主体资格,并且住建局提交的证据并不充分,应先补偿后搬迁,所以住建局违法。经过了激烈的争辩,最终法院支持了潘某的诉求,住建局的行为违法。
因此,不管你遇到了征地拆迁的什么问题,不要慌张,拿起法律的武器,找专业的拆迁律师进行维权,会得一个公正合理的结果。
法律科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史律师提醒
只为被拆迁人维权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