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19 10:30:03来源:法律常识
征收土地的程序流程
一、征地补偿安置计划方案公示
县或地市级国土局依据省或国务院令征收土地准许文档审批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示之日起45日内以村为企业制订征地赔偿、安置方案并进行通告。征地赔偿、安置方案公告内容:
被征收土地的部位、地类、总面积;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的类型、总数;
需用安装的农业人口的总数;
土地征用补偿的规范、金额、付款目标和付款方式;
安置补助费的规范、金额、付款目标和付款方式;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的补偿标准和付款方式;
农牧业工作人员的实际安装方式;
别的相关征地赔偿、安装的具体办法。
被征收土地农村经济机构、农村村民或是别的支配权人对征地赔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是规定举办听证制度的,理应在征地赔偿、安置方案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中日内向型县或地市级国土局明确提出。
县或地市级国土局理应科学研究被征收土地农村经济机构、农村村民或是别的支配权人对征地赔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本人规定听证会的,理应举办听证制度。确需改动征地赔偿、安置方案的,理应按照有关法律、条例和准许的征收土地计划方案开展改动。
二、审批征地补偿安置计划方案
县或地市级国土局将公示前的土地赔偿、安置方案,连着被征收土地农村经济机构、农村村民或是别的产权人的意见和建议及采取状况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核。
三、准许征地补偿安置计划方案
市、县委县政府将征询建议前的征地补偿安置计划方案准许批准后,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办理备案,并交给市、县国土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四、土地赔偿备案
被征收土地农村经济机构、农村村民或是别的产权人理应在征收土地公示要求的时间内持土地所有权资格证书(土地承包合同)到指定地点申请办理征地赔偿登记。
被征收土地农村经济机构、农村村民或是别的产权人未按期申请办理征地赔偿登记的,其赔偿具体内容以市、县国土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报告为标准。
五、执行赔偿安置方案和交货土地资源
按照规定付款征地补偿安置费,被征收土地个人和单位按时交货土地资源。
土地征用补偿归团体转出,由村民委员会意味着领到。怎样分派由村民大会讨论决定,根据群众民主化会议制度,经2/3之上大部分根据分配方案就可以。
安置补助费用归承包土地人,由承租人立即领到赔偿费。
地上青苗的补助金和地上附着物补助费归地上青苗的和地上附着物每个人,由每个人领到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