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19 13:00:01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湖南乡村土地综合整治科技项目申报工作中已经开始,为搞好此项工作中,该省国土资源厅颁布对策,严格监督,保证2010年省部级乡村土地综合整治科技项目申报工作中圆满完成。
据湖南国土厅责任人详细介绍,为标准乡村土地综合整治科技项目申报工作中,该厅提前谋划,认真组织,规定全国各地坚决贯彻“2个严格控制”,即严格控制新项目总数,岳阳市、常德市、益阳市不能超过2个,威海、湘潭市、张家界市不能超过3个,别的任意市区不能超过4个;严格控制资产,对已列入待分配ppp项目库或2010年扩建工程的新项目,视状况优先选择分配资产,对省级重点新项目立项的新项目,单独项目概算额度一般不能超过800万余元。
该主管说,乡村土地综合整治新项目还需要具有四个标准,一是具有自然条件,项目区相对性集中连片,水资源、土壤层、地貌等不错,能完成田、水、路、林、村环境整治;二是具有研发发展潜力,能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能与新农村规划、农牧业产业转型升级和土地资源承包经营权运转等融合,并合理汇聚有关涉农资金;三是具有交通出行、农业等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可以以较成本低治理土地资源;四是具有优良的项目实施自然环境,规定根据征求、公示等形式普遍征询农村经济机构和居民建议,获得项目区人民群众的适用与相互配合。(万 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