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农用地建设用地)企业征地建设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时间:2022-08-11 15:32:26来源:法律常识

一、公司征收土地基本建设需要办理什么办理手续

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展基本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需要依规申请办理应用国有土地出让;可是,兴建乡办企业和群众基本建设住房经依规准许应用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全民所有的土地的,或是乡(镇)村公共基础设施和公益项目基本建设经依规准许应用农户全民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前述所指依规申请办理所使用的国有土地出让包含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是农户全民所有的土地。

第四十四条基本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到农业用地变为土地的,理应申请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省、自治州、市辖区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国务院令批准的项目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到农业用地变为土地的,由国务院准许。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子、马店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之内,为执行该整体规划而将农业用地变为土地的,按土地资源利用年度工作计划分批次由原准许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部门准许。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之内,实际基本建设项目用地能够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此条第二款、第三款要求之外的项目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到农业用地变为土地的,由省、自治州、市辖区人民政府批准。

第四十五条征缴以下土地的,由国务院准许:

(一)基础农田;

(二)基础农田之外的农用地超出三十五公亩的;

(三)别的土地资源超出七十平方公里的。

征缴前款规定之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州、市辖区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令办理备案。

征缴农业用地的,理应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优先申请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核。在其中,经国务院准许农用地转用的,与此同时申请办理征地审批办理手续,不会再行申请办理征地审批;由省、自治州、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收土地准许管理权限内准许农用地转用的,与此同时申请办理征地审批办理手续,不会再行申请办理征地审批,超出征收土地准许权限的,应当依照此条第一款的规定再行申请办理征地审批。

第四十六条我国集体土地征收的,按照法定条件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给予公示并组织实施。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所有权人应当在公示规定期限内,持土地资源权属证书到当地市人民政府土地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征地赔偿备案。

关心征收土地行政机关(企业)征收土地申请报告、上级机关审批文件。征地公告、及其土地使用权人到当地市人民政府土地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征地赔偿备案。

 企业征地建设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二、实际必须的文件有什么

1、省级人民政府土地请示文件;

2、省部级国土资源厅门审核意见;

3、土地新项目呈送原材料"一书四计划方案"(含明细表);

4、土地申请表格;

5、项目建设用地预审建议;

6、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其它项目立项批准文件;

7、前期设计批准文件或其它设计方案批准文件;

8、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征地补偿安置有关情况的说明。

三、公司征收土地的流程有哪些方面

1、农用地转用、征收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发展整体规划和土地资源利用年度工作计划。因而,商业用地单位在基本选中某农业用地为土地后,应首先向国土局、建设局、规划部门资询是否满足该农业用地的各项整体规划。

2、确定该农业用地可用作基本建设,再根据建设局的需求,做好和编写项目建设可行性论证,向建设局递交用地申请,建设局核查符合的,授予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商业用地企业应按规定交纳开店选址官费。

3、商业用地企业持该《选址意见书》向平级国土局明确提出用地预审申请办理,由该国土局签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

4、商业用地企业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向建设局、环境保护局等申请办理项目立项、整体规划、环境保护批准等手续,并交纳各类审核花费。

5、商业用地企业再持之上审批文件,向原审批的国土局明确提出项目用地的首次提交申请。

6、国土局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发展整体规划和土地资源利用年度工作计划,拟订农用地转用计划方案、补充耕地计划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分不同种类,经各级人民政府审核。

7、由国土局具体负责对该农业用地的所有权人与所有权人进行征用土地,签署补偿安置协议书,按征地程序申请办理征收土地办理手续。

8、国土局依据批准的供地方案,在征收土地的赔偿、安装补贴结束后,向建设用地企业传出准许商业用地文件和《建设用地批准书》,被征地企业需在规定的期限内拿出土地资源。

9、被征用土地企业拿出土地资源后,该田地即变成国有土地出让,由国土资源局与农田使用人签署国有土地出让有偿使用合同书(转让供地)或向土地资源使用人签发划拨决定书(划转供地)。商业用地企业按约定交纳转让花费。

10、签署出让合同并按约定缴纳费用后,商业用地企业才真正得到该土地的使用权,商业用地企业即可办理建设项目的有关审批手续给予建设施工。

11、如商业用地企业欲出让该土地使用权证,需要符合我国有关已出让土地转让的规定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时,不可更改规定的规划设计条件。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后,转让的买受人应当持《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出让土地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向城乡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换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以上是法律知识小编为您详解的关于公司征收土地基本建设需要办理什么办理手续的相关内容,总的来说我友情提示,从内容和形式大家也可以看明白,在法律上边不论什么企业亦或者是什么人群,假如是基本建设时需要用到土地资源的时候就必须跟我国去申请有关的国有土地出让。若您有没有什么法律法规疑惑,提议资询法律知识知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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