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18 14:30:07来源:法律常识
43.11亩土地资源被政府部门征用土地后,群众感觉政府部门补偿的地价过低,和政府打着“价格竞争”,被征收土地因而无法成功应用。昨日,一部分群众赶到昆明市,向省市级有关部门体现这方面土地的被征用土地状况。
上年3月,玉溪市红塔区春和镇团山村民委员会第三村委会一块43.11亩的土地资源被地方政府征用土地,方案基本建设玉溪市市交警支队小轿车检验站。但是,最近施工单位入场施工过程中,却遭到群众阻拦。群众觉得,政府对这方面土地的征用土地赔偿过低,禁止工程施工。
群众张先生说,这块地政府部门依照14万余元/亩进行补偿,尽管赔偿款已到位,但乡亲们感觉这个价过低,规定1亩土地赔偿30万余元。因此,群众和地方政府打着“价格竞争”,数次阻拦工程施工。乡亲们体现,这方面的被征用土地前不开过村民大会,也没有任何企业向群众征询建议,见到《征地告知书》她们才懂得的被卖出去。
对于群众反映的状况,新闻记者昨日电话联系到春和镇党委副书记王正龙。王正龙告知新闻记者,群众反映的这方面土地资源并不属于商住用地,反而是政府部门根据相关部门审核征用土地的行政土地划拨,依照相关政策,地方政府已依照14万1亩价格进行补偿,而1亩30万元的价是市区商住用地价格。他说道,地方政府在征收土地前曾分配三个调研组进村宣传策划相关政策。他认为,群众和政府打“价格竞争”是因为对相关政策不太了解所造成的,地方政府将向群众积极主动表述,融洽解决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