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28 16:30:05来源:法律常识
某先生2001年借给他人2.2万余元,承诺2005年还贷4.2万余元,可到了2005年才还清2000元。之后,再度承诺05年还1万,06年1.5万,07年还1.5万,结论到今天一共才还清2000元,也有3.8万还没还。自身怎样才能要回借款?那样强的贷款利息是否算违反规定,那张借款合同是否有效?<?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利率能够高过银行存款利息,但不得超出金融机构同期存款利率的4倍。现如今三年期的定期存款利率为4.41%,4倍为17.64%,即2.2万余元,每一年利息不能超过3880元,4年利息不能超过15523元。超出一部分利息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