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03 16:01:01来源:法律常识
有的朋友资询道,他人欠着这钱,今天要告他,要他就钱,但如果她在案子还没有案件审理完时就转移财产,那就算获胜纠纷案,又法院强制执行,并不是也没有办法的?
实际上,被告方能够申请财产保全。
一、什么叫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强制执行,通常是指法院在利害关系人提起诉讼前或是被告方提起诉讼后,为确保今后的生效判决能够获得实行或是防止资产受到损害,对当事人财产的或是异议的担保物,采用限定被告方处分的强制执行措施。
比如说,对房子进行了法院强制执行,在裁定出来之前,房屋就不可以交易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法院针对可能会因当事人一方的举动或其他原因,使裁定无法实行或是导致被告方别的的损害案子,依据当事人申请的,能够判决并对资产开展保护、责令其做出一定个人行为或是严禁其做出一定个人行为;本人并没有提交申请的,法院在如果需要还可以判决采用保全措施。
法院采用保全措施,能够勒令申请者公司担保,申请者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办理。
法院接纳审核后,对紧急情况的,必须要在四十八小时内做出判决;判决采用保全措施的,应当及时逐渐实行。
二、怎样申请财产保全
法院强制执行还可以在诉讼中或是起诉前明确提出。申请财产保全,向资产所在地法院申请办理,申请者应公司担保而且在15日内向型有地域管辖的起诉。诉讼财产保全,由申请者向立案侦查人民法院申请办理或法院以权力确定,人民法院有权要求申请者公司担保。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供申请报告和贷款担保原材料,贷款担保原材料一般包括担保书和财产证明,例如房屋产权证、存折、机动车行驶证等,且贷款担保资产其价值理应不少于申请保全金额,贷款担保资产能是申请者的,还可以是第三人的。
三、申请财产保全的信用担保难题
按照规定,申请财产保全,是一定要公司担保的;而诉讼中法院强制执行,能够公司担保,也可以不用公司担保,换句话说存有法院没有要求公司担保的情况存有,不过如果法院勒令申请者公司担保,而申请者不予所提供的,法院业依规驳回申诉其申请办理。司法实践中,在北京市每个人民法院,不管申请财产保全或是诉讼中法院强制执行,审判长都会使被告方给予相对应贷款担保。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财产保全若干问题的规定》(实施)第四条要求:“申请者申请财产保全能以以下方法公司担保:
(一)申请者给予物的担保或现钱贷款担保;
(二)第三人给予融资担保、物的担保或现钱贷款担保;
(三)技术专业融资担保公司给予融资担保。
实际采用哪种方法做为贷款担保,现阶段北京每个人民法院从未有过统一的作法,有些人民法院只需提供与申请保全的房产价值非常的房子做为贷款担保就可以,即物的担保;有些人民法院除开给予房子,还需要提供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还有些人民法院只需要提供保证金,不需要提供贷款担保房子。
四、结语
财产保全措施针对确保申请保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解决执行难具备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因为执行异议和诉中财产保全都在纠纷案件并未明确的情形下所做出的,申请保全人申请保全确实有不正确的理应赔付被上诉人因保留所遭遇的损害,因此申请保全人们在申请保全的时候应该谨慎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