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04 15:02:05来源:法律常识
“追债难”变成债权人们共同的苦处。非到迫不得已不容易踏入起诉的路,终究根据正常的司法途径法律维权所消耗的时长、物力资源成本费真的是太价格昂贵了。那样是否有什么方法可以轻轻松松追债呢?
一、申请支付令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债务人要求借款人给付钱财、商业票据,合乎以下条件的,可向有地域管辖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抵押权人与借款人没有别的经济纠纷的;(二)支付令可以送到借款人的。”第一百九十一条要求:“法院审理审核后,经核查债务人所提供的客观事实、直接证据,对委托关系确立、合法合规,必须在审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型借款人传出民事裁定;申请办理不成立的,判决给予驳回申诉。借款人理应在收到民事裁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债务,或向法院提出书面质疑。借款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质疑又拒不履行民事裁定的,债务人能够向法院申请执行。”
申请支付令的特点就是,债务人仅需向法院明确提出公布民事裁定申请的,不用提起诉讼;法院针对申请支付令的案子,不用构成仲裁庭开展案件审理;与此同时,法院对申请支付令的案子就做形式审查,即核查委托关系存不存在及其是不是确立、合理合法,核查方式就是查看债务人所提出的申请办理及应附的案件材料,免去了一般诉讼中的诉讼前准备和开庭审判环节,优化了司法程序,节省了很多时间。自然,针对借款人提出书面异议的民事裁定,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结束督促程序,债务人能够另行起诉。
二、申请办理债务公文强制执行公证
在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要求:“对公证处依规授予申请强制执行效力债务公文,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的,当事人可向有地域管辖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办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实行。”换句话说,对经公证处授予申请强制执行效力债务公文,人民法院应当实行。债务公文通过公正之后,扣缴义务人确立自己的合同违约责任与不行使权力的代价,一般还会主动尽义务的。不然,申请者能够持通过公证处授予申请强制执行效力债务公文,立即法院法院强制执行。
自然,不是所有公证文书都有着申请强制执行法律效力,具备申请强制执行效力债务公文必须具备三个方面的前提条件:债务公文通过公正;债务公文以给付一定贷币、物件或商业票据为具体内容;债务公文中注明借款人不行使权力时要受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行为。
三、要求人民调解
现阶段,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都建立了人民调解组织,根据人民调解方法化解纠纷是中国的一大特色,也是我们的一项优点。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要求:“经人民调解协会协商达成的、有政治权利责任具体内容,然后由当事人双方签名或是盖章的调解书,具备民事合同特性。被告方理应按约定执行自身的责任义务,不得随意变动或是消除调解书。”
由此可见,根据调解方式也能解决经济纠纷。一方面,能够促进被告方尽早履行义务,另一方面,即便协议的一方当事人悔约而诉讼的,也可以简化程序。该“要求”第十一条强调:“基层人民法院以及派出的人民法庭案件审理涉及到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诉讼,一般应当适用简易程序。”因而,当遇到经济纠纷时,也别忙碌于提起诉讼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