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08 16:00:05来源:法律常识
报导:王某是武汉一家私人调查公司的职工,在今年的7月中下旬,企业收到一笔追债的项目———一家公司乏力过去职工朱强(笔名)处取回4.3万元借款。王某接下来了那单业务流程,和对方谈拢酬劳后,彼此签署了协议书。
自此,王某邀人所组成的追债工作组便开始行动了,8月6日,组员谢某给朱强通电话:“我就是你原先同事,有一个400平方米洗脚店要装修。”
见买卖上门服务,朱强允许于当天在下午3在武汉汉口大智路见面谈。见面之后,谢某邀朱强一起到洗脚店看一看,朱强刚钻入谢某车子,便有两位男人进入车内一左一右将朱强夹在中间。
小轿车一直调到武汉汉口民用航空二村,朱强被追债组员送到王某事前选好的一间自建房内,“你原先的部门授权委托大家追债。”王某、谢某等展示牌面。
“我想和我原先企业的老总谈一谈,她们也欠这钱。”朱强表述。
“不好,你需要先还钱。”见另一方人比较多,朱强只能给女友通电话,使其帮助筹几万块钱。
隔日早晨,朱强又被迫用谢某的小灵通催问女朋友筹款结论。听闻还没有凑够钱,追债组员脸色也不好看,其中一人对朱强讲:“你赶紧把事办完,要不然这么热的天,兄弟们和你耗了一晚上,那时候心态当心忍不住的。”
朱强的女友挂到电话后感觉不对,马上警报。当天下午2时左右,女朋友回拔谢某电话,假称已凑够钱,要跟他们见一面,当天在下午3时,双方约定在民用航空二村周边一家酒店碰面,王某等人的饭还没吃完,却被公安民警抓捕。
我们昨悉,因涉嫌拘禁罪的王某、谢某等4人前不久均被江岸区人民检察院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