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24 16:00:01来源:法律常识
一、能说明与当事人间存有债务的证明原材料,如合同书、借据、收条、借条等有关直接证据。
二、债务人已执行偿付责任或是别的承诺责任而借款人贷款逾期不履行的直接证据,如金融机构汇款凭证、或是到场证据等有关直接证据。
三、若有贷款担保人或介绍人,务必要给予贷款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名字、性別、年纪、所在单位、住址,若是企业贷款担保,须给予公司名称、详细地址、法人代表等状况;如归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可把另一半另一方也列入一同被告方。
四、有直接证据证实被告方不履行的缘故的,可依据具体情况挑选 给予或是不给予。
以上直接证据要尽可能产生一个合理的证据链,不必主观臆断地觉得某一直接证据就充足了而放弃了给予别的直接证据的机遇,不然孤证一旦产生问题,会导致全部纠纷案完全输了。
刑事辩护律师觉得,针对借款人来讲,必须保证的直接证据主要是足够证实负债早已执行或是早已产生变动、解决的证明原材料。但报请借款人留意,如给予的是系仿冒、或是具有别的蒙骗特性的原材料,则要为此担负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