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妈妈已将家里全部的房屋赠给我,可是房本还未领到.想要知道那样能说明房屋都早已属于我的了没有?也有假如爸爸妈妈有债务纠纷,家里的房屋还是不是被他人做为法院强制执行而被法院执行?<?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刑事辩护律师答疑解惑】
赠与协议以具体完成了赠予个人行为为标准,因为房地产业涉及到使用权备案的问题,应以申请办理变动登记为标准,你的状况因为房子未有不动产登记证,因而该房产赠与合同书不可以抵抗善意第三人,也不可以抵抗你爸爸妈妈的债务人,假如你爸爸妈妈为躲避负债而以赠送的形式迁移资产,造成债务人的债务没法完成,即使该赠予个人行为早已根据律师见证或是早已申请办理了产权过户办理手续,债务人仍可以认为该赠予个人行为失效。依照在我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只需沒有申请办理房产继承,使用权就沒有产生迁移。假如你爸妈有债务纠纷,原给你爸爸的房屋在这里环节依然可以做为法院强制执行及运行的标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