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05 13:00:01来源:法律常识
报导:王某是深圳一家私人调查公司的职工,2022年7月中下旬,企业收到一笔追债的工作———一家公司乏力过去职工朱强(笔名)处取回4.3万余元的借款。王某接下来了这单工作,与另一方谈拢酬劳后,彼此签署了协议书。
自此,王某邀人组成的要债工作组就开始行动了,8月6日,小组成员谢某给朱强通电话:“我就是你原先的朋友,有一个400平方米的洗脚店需要装修。”
见买卖上门服务,朱强允许于当天在下午3时在武汉汉口大智路见面谈。碰面后,谢某邀朱强一起到洗脚店看一看,朱强刚钻入谢某的车,便有两位男人进入车内一左一右将朱强夹在中间。
小轿车一直调到武汉汉口民用航空二村,朱强被追债小组成员送到王某事前找好的一间自建房内,“你原先的企业委派大家追债。”王某、谢某等展示牌面。
“我觉得与我原先企业的老板谈一谈,她们也欠这钱。”朱强表述。
“不好,你必需先还款。”见另一方人比较多,朱强只能给女朋友通电话,让其帮助筹几万块钱。
隔日早晨,朱强又被逼用谢某的小灵通催问女朋友筹款结论。听闻还没有凑够钱,追债小组成员的气色也不好看,其中一人对朱强讲:“你赶紧把事办完,要不然这么热的天,兄弟们跟你耗了一夜里,那时候心态当心控制不住的。”
朱强的女朋友挂上手机后感觉不对,马上警报。那天在下午2时许,女朋友回拔谢某的手机,假称已凑够钱,要和她们见一面,当天在下午3时,彼此约好在民用航空二村周边一家酒店碰面,王某等的饭还没吃完,就被公安民警抓捕。
我们昨悉,因涉嫌拘禁罪的王某、谢某等4人前不久均被江岸区人民检察院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