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07 15:30:05来源:法律常识
一纸公证处公证债权人轻轻松松讨要15万 一纸公证处公证债权人轻轻松松讨要15万
晨报讯和“失信人员”请律师打官司,也许要消耗你一年多的是时长。近日,汉阳住户徐涛却凭借公证机关出具的《执行证书》,成功讨要了15万余元欠帐。
上年4月,徐涛出借好朋友陈飞15万余元买房,约定还款限期为1年。打过借据,徐涛明确提出对借款合同开展公证处公证,因此彼此签署了强制执行公证书。
在今年的4月,徐涛督促陈飞还款,陈飞要求宽限期三个月。但下面半年时间里,徐涛多次上门服务追债,陈飞都找各种理由推诿。无可奈何,徐涛近日持公证机关出具的《执行证书》,向江汉法院法院强制执行,总算讨要15万余元。
据江汉区公证机关统计分析,该处在今年的才行已申请办理该类“强制执行公证”十几件。该处公证人员袁奕衡详细介绍,请律师打官司要开庭审判,按照规定应用普通程序审判的经济案件一审审限6月,特殊情况能延长6月,起诉则需用1月上下的时长;二审审理期限3月,特殊情况还能延长,裁定出来再申请执行。而债权人拿着《执行证书》可立即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原文中被告方为笔名)
■法律法规小词典:
申请强制执行法律效力
《民事诉讼法》第218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中要求:对公证处依规授予申请强制执行法律效力的债务公文,一方被告方不履行的,别人被告方能够向有地域管辖的法院申请执行,受申报的法院理应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