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07 17:30:04来源:法律常识
在网上讨债 讨要20万借款 在网上讨债 讨要20万借款
“民事诉讼通缉网”创始人称:不侵害被告方侵犯名誉权
“失信人员”欠钱不还;三角债要了很多年没着落……遇上这类让人头疼的事该怎么办?---网上“追捕”!现如今,在网上逐渐发生“讨债通辑令”。更有些人设立“民事诉讼通缉网”,专捉“失信人员”。
【实例】
在网上“通辑令”讨要20万旧债
彭华(笔名)是深圳一家文化传媒公司的老板。3年以前,他方案策划举办了一场文艺表演。因为资产比较有限,表演由他所属企业和另一家企业联办。
彭称,他不仅方案策划参加这次表演,表演需要的绝大多数花费,都是他垫款的,从头至尾注资13万余元。但是总共约30万的表演盈利,却所有由合作公司取走。而依照彼此事先承诺,彭所属企业应当分到20万。
表演完了,彭华寻找合作公司票房分成。他人却称这种钱已用于还款企业所欠的外债,并表明半年后再还款。
此后,这20万借款就成了彭华的烦扰之处。他数次向合作公司催要这一大笔钱,但别人总是能寻找各种理由给予推辞。
在今年的9月,有小伙伴为彭华出谋划策,说在网上有一个“追赖网”,可以上网发帖子,曝出合作公司的“耍赖个人行为”,让她们之后做不了买卖。
彭华依计在“追赖网”上传出“通辑令”,令他没想到的是,未过一周,合作公司就积极找上门,商议还贷事项。现阶段,合作公司已还贷8万,并服务承诺剩下的12万借款将于年末所有结清。
【调研】
红黑榜让“失信人员”无处遁形
“网上通缉令”那么灵?昨日,新闻记者依照彭华给予的网站,登陆这个“民事诉讼网络通缉.追赖网”(http://www.zhuilai.com)。
新闻记者见到,该注册网站所在城市虽在湖南省,但在网上弥漫着来源于国内各地的各种“民事诉讼通辑令”。有悬赏任务搜索欠债不还“失信人员”的;有缉捕交通肇事逃逸驾驶员的……悬赏任务额度低的100元,强的乃至做到100万不一。
网站上配有红黑榜。红榜嘉奖信用企业,黑榜则目的是为了悬赏通缉和曝出。网址除开有一支由刑事辩护律师团队构成的追赖调查团,还与国内各地商务合作,进行媒体曝光。
除开平常人,新闻记者还见到画家黄永玉,演唱家李谷一、蒋大为等大牌明星授权委托该网址消费者维权打假维权。
【响声】
●创办者:大家不侵权行为
“失信人员”虽然不对,但以“追捕”的方式公布其信息内容,是不是侵犯隐私权?新闻记者电话采访到“追赖网”的创办者、湖南省湘和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胡勇平。
“我们都是在维护社会的诚实守信公平!”胡勇平所言。他觉得网络通缉令的方法不侵权行为。
“最先,我们这是‘民事诉讼通辑令’,和公安部门公布的‘刑事案件通辑令’有显著差别。”胡勇平说,“民事诉讼通辑令”只不过是对“被通缉者”造成威慑功效,并警告别人,并没人身安全权益里的真真正正侵权行为。
胡注重,网址派发“民事诉讼通辑令”前,要详尽核查负债真正正规的所有直接证据,全部直接证据务必通过私权行政机关(如人民法院、诉讼行政机关、公证机关)确定。且牵涉到私人信息、商业机密、国家秘密的一部分不予公开,受托人及案子具体情况仅有公布人与聘请律师才有查看管理权限,不容易对本人的民事权利和个人隐私导致一切损害。
胡还称,“追赖网”是一个完全免费的发布信息平台,不以营利为目的。“我们想根据这个网站,让这些不诚信的‘失信人员’大白于天下,这怎能算侵权行为呢?!”
●法学专家:使用“追捕”不违法
法学专家、中南民族大学法学系专家教授周贤伍觉得,“民事诉讼通辑令”这类观点不会有司法程序的情况。
周贤伍称,所说“民事诉讼通辑令”是使用或是引入“通辑令”的观点,且有“民事诉讼”这个词做为定语,和我国公安部门用于缉拿在逃犯的常用名字“通辑令”是有差别的。此外,就侵犯名誉权、个人隐私而言,只需受托人说的是事实,就不会有侵犯名誉权、个人隐私一说。周觉得,这类“民事诉讼通辑令”的发生,有利于弥补现实中实行不上的法规一片空白。只需不涉及正常的中国公民的个人隐私,就不能说侵害民事诉讼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