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28 16:30:00来源:法律常识
一、“函电”追债法
(1)就是指债务人根据向借款人推送催收索款的信件、电文、发传真,或通过电话等简便方法,以做到讨回债务和清结负债的效果。
(2)优势:性价比高;免伤随和,有利于改进关联;做为紧急方式,有利于立即终断时效性;有利于债务人搜集和储存直接证据。
(3)适用范围:一直维持业务往来且关联比较紧密的;债权债务关系确立且异议并不大或无异议的;债务额度并不大,且借款人有偿还能力的;距离较远,且交通不方便,或借款人诸多,并相对性分散化;债务人想要整理和储存土地确权证据。
二、“大会”追债法
(1)优势:便捷畅行,有益于提升追债高效率;有利于全面了解借款人的状况和制定对应的防范措施;有利于债务人集中化优点“军力”打“攻坚战”或“行动”。
(2)应用领域:借款人诸多,但一定的地区又相对性集中化;债权债务关系确立,不容易造成质疑或产生矛盾;负债总额尽管并不大,但诸多借款人的人均负债金额并不大的案子。
三、“公证处公证”追债法
优势:加强借款人偿还债务的责任意识;不经过庭审程序,就可以立即法院强制执行;做为债务人耽误时效性的防范措施;
四、“代位求偿取偿”追债法
可用此方法需要注意:债务的改变务必通过借款人的允许,并不可牟取暴利;要考虑到2个债务金额的高低;代位求偿取偿要了解取偿的可行性分析;
五、“刑事辩护律师帮助”追债法
(1)刑事辩护律师的推动作用:督促功效;参谋长功效;技术骨干功效;代理商功效;小助手功效;防止功效。
(2)刑事辩护律师的主要做法:清除账目,剖析成债缘故;信件追款;行政干预;集结借款人大会;债权转移;两个地方刑事辩护律师合作协商;签署清欠合同书;要求工商局、金融市场部相互配合清帐;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