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07 14:55:23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朝阳县人民法院通过线上调解,成功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
2018至2019年期间,尹某在朝阳县某烟花销售公司赊购烟花爆竹,欠货款总计人民币190000元,经朝阳县某烟花销售公司多次索要后欠85900元未给付。为此,朝阳县某烟花销售公司向朝阳县法院提出诉前调解申请,要求尹某给付烟花爆竹货款人民币85900元,并按月息2.5分计息至足额偿还本金利息之日。
考虑到双方是长期生意伙伴,在调解过程中,朝阳县法院特邀调解员褚广来从情与法的角度,对尹某进行了耐心细致劝解,并告知其不偿还货款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最终促使双发达成了调解协议。尹某欠朝阳县某烟花销售公司烟花爆竹款人民币85900元,于2022年10月1月前还20000元;于2023年6月1日前还20000元;余欠款45900于2023年12月31日前还清。事后,双方当事人均对朝阳县法院诉前调解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下一步,朝阳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中心将不断创新完善诉前调解工作机制,紧紧结围绕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金融的功能定位,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民高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