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08 11:10:15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赠与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通过耐心劝解,最终促成父女三人化解心结,达成和解。
2017年,聂某与刘某经法院调解离婚,在调解书中双方明确约定,两个女儿归聂某抚养,房屋及刘某名下的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均归两个女儿所有,但是刘某一直未履行调解书约定的义务。现两个女儿因买房和上学所需,遂将刘某诉至法院,要求其履行义务。聂某表示,刘某脾气暴躁,对两个女儿关心甚少,与孩子疏于沟通,导致亲子关系疏远。
承办法官通过庭前与刘某及两个女儿交谈了解到,刘某拒绝履行约定是因为聂某在与其离婚后,已与他人再婚,其担心现在把钱交给两个女儿后,钱不能用在她们身上,遂要求女儿买房后交给他一把钥匙,但两个女儿均拒绝此要求。
在调解陷入僵局的情况下,承办法官及时将父女三人分开,进行单独交谈,释法明理。最终,刘某同意在2022年9月1日前给付两个女儿共计26万元,并且表示今后会控制自己的脾气,多关心女儿。两个女儿也表示以后会经常去看望父亲,会在使用该笔抚养费时提前告知父亲用途并征求其意见。
本案中,承办法官以维护亲情为切入点,引导父亲改变关心女儿的方式,让女儿体会父亲的良苦用心,以此来化解矛盾,最终使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 潘集法院 李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