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合同纠纷哪里有(红河州人民法院)

时间:2023-02-08 16:07:04来源:法律常识

恋爱时你浓我浓

财产不分你我

分手后撕破脸皮

必须归还恋爱花销

额……

近日,石屏法院审理了一起女方要求男方偿还恋爱期间借款的案件。

案情回顾:

杨某、毛某曾系恋人关系,恋爱期间,毛某因资金周转多次向杨某借款,杨某先后通过微信、现金等方式给付毛某钱款共计20000元,后双方关系恶化分手,杨某要求毛某偿还借款,毛某表示钱款系杨某自愿给付,以双方不存在借贷关系为由拒绝偿还,无奈之下杨某将毛某告上法庭。

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杨某将双方关于借款的微信聊天记录、微信转账记录和借条作为证据向法庭提供,被告未提交证据。对于原告提交的证据,被告予以认可。

法院审理认为:

原被告双方在恋爱期间发生的金钱往来,有完整的证据链予以证实,足以认可双方存在合法有效的借贷关系,故原告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鉴于考虑到双方曾系恋人关系,为使案件得到妥善处理,法官主持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当庭达成由被告在约定期限内偿还借款的调解协议。

法官温馨提醒:

恋爱期间,双方的经济往来常常混杂,没有明显界限,往来一般也比较随意,但双方一旦分手,经济纠纷很可能随之而来。

双方在热恋期间,为维系和发展感情所发生的正常支出,如看电影、吃饭、小礼物等小额支出一般不应要求返还,但对于恋爱期间发生的大额消费,如购车、做生意、借款等,应谨慎处理,经济往来时最好使用银行转账,并签订相关借款协议,以免以后产生纠纷时追悔莫及。

责编:张哲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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