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08 16:27:39来源:法律常识
1月16日
沙河口区教育局
旅顺口区教育局
分别发布
致家长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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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口区教育局
致家长的一封公开信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假期是广大学生调整身心、开拓视野、提升素养的佳期,为孩子减负是学校、家庭共同的责任。为此,区教育局呼吁各位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成才观念,不盲目攀比,理性看待校外培训,尽可能给孩子们多一点休息时间,尽量不要给孩子增加学校教育以外的学习任务,让孩子健康、快乐成长!2023年的寒假已至,现就校外培训向您提出以下温馨提示:
一、选择正规培训机构如您的孩子学有余力,确有特色、个性化学习的需求,请您务必选择正规的校外培训机构。
查验方式:
一是学习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有《办学许可证》、《民非登记证》或《经营许可执照》;
二是登录“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查询。
网址:http://xwpx.emis.edu.cn
二、正规途径缴纳学费请您务必通过国网平台支付渠道进行查询和缴费(不明事宜请校外培训机构协助完成),不一次性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不缴纳超过5000元的费用。警惕缴费优惠陷阱,拒绝“私下交易”,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您只有通过预收费监管平台进行的缴费,您的权益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
三、依法签订培训合同参加校外培训时务必要与学校签订2021版《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对合同中约定的培训项目内容和质量标准,培训期限和时间安排(每日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收费项目、金额,退费标准与办法,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以及双方争议解决途径和方法等条款要逐项认真审查,尤其要细看校外培训机构提供的格式合同是否具有“霸王”条款。
四、依法依规进行维权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当您因个人原因需要退费时,有关退费事宜请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以及签订的合同约定的条款进行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五、积极举报违规办学行为请广大家长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好孩子第一监管责任人职责,做到远离非法校外培训机构。不参与、不组织、不支持违规培训。
如您发现不规范办学行为或者对培训机构办学资质有疑问,请积极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举报或咨询。
咨询/举报电话:
沙河口区:
0411-
沙河口区教育局
2023年1月
旅顺口区教育局
寒假致家长一封信
亲爱的家长朋友
寒假已至,为帮助广大中小学生度过平安健康、愉快充实的假期,维护家长及孩子的合法权益,温馨提示您注意如下事项:
一、树立正确教育观念
家长要理性看待校外培训作用,尽量不给孩子增加学校教育以外的学习任务,尽可能给孩子多一点休息时间,让孩子健康、快乐成长。选择校外培训,应以满足孩子个性发展需要为出发点,不能脱离孩子实际,盲目跟风从众。
二、不参加任何形式学科类校外培训
国家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一律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请不要让孩子参加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道德与法治、生物学科的校外培训,不参加以“托管”“咨询”“文化传播”“一对一(多)”“家政服务”“住家教师”等隐形变异形式违规开展的学科类校外培训。
三、选择正规培训机构
如果家长和学生确有教育培训需求,选择时要认真核实培训机构办学资质,做到一看二查三问。“看”是看培训机构有没有《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其证照信息是否一致且在有效期内年检合格。“查”是查培训机构教师是否具备从业资质、预收学费是否纳入资金监管专户。“问”是向培训机构所在地教育局咨询,核实这家机构资质是否合法。坚决抵制无证培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正确缴纳费用
校外培训机构一次性收费不得超过三个月或单科不超过 60 课时,且不得超过5000元,特别要谨防机构以“多买多送”,“打折促销”等手段进行收费。学员及家长应通过教育部的“校外培训家长端”APP选购课程、签订合约、在线缴费,并与培训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同时索要合法合规票据,不要接收与实际交易内容不符的发票,不要以收款收据等“白条”代替付款凭证。
各位家长,让我们共同努力,切实减轻孩子校外培训负担,为孩子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旅顺口区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
监督举报邮箱:
zcjk7727@163.com
附件:旅顺口区证照齐全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
旅顺口区教育局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