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08 16:28:13来源:法律常识
云南网讯(记者 詹晶晶)3月23日,市民杨先生拨打本网爆料热线称,昆明白龙新区的业主委员会工作人员与业主发生冲突。随后记者联系了白龙新区业主委员会副主任季达,据介绍,由于小区更换物业管理公司后,业主要求查看相关合同,在沟通过程中,部分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和业主发生了冲突,目前警方已经介入处理。
业主:合同内容被遮挡了一部分
据爆料人杨先生介绍,白龙新区引进一个新的物业服务公司,一些业主要求查看业主委员会与新的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多次要求后业主委员会在公告栏里张贴了合同,但是合同的部分内容被其他的公告遮挡,在沟通过程中,物业公司和业主双方发生了冲突。
“业主委员会在小区的告示栏里张贴了协议,但是由于告示栏里的文件太多,协议就被遮挡了一部分,加上有的业主认为字太小看不清楚,所以双方就发生了冲突。”杨先生说。
业主委员会:工作人员的工作方式欠妥
随后记者联系了白龙新区业主委员会副主任季达,据季达介绍,此次业主委员会工作人员和部分业主之间发生的冲突,业主委员会工作人员也存在工作方式欠妥的情况。
据季达介绍,目前成立的业主委员会是第二届,大约已经运行了一年多的时间,由于之前的物业管理公司与小区签署的合同在2014年12月31日正式到期,加上之前的物业管理公司存在管理服务不到位的问题,随后小区决定引进新的物业管理公司。
“我们经过了几轮的筛选,首先是有5家物业管理公司应聘;随后由街道办、住建局、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等投票筛选,留下3家公司;最后再去实地评测,也就是到这3家物业管理公司正在服务的小区去测评,最终选出1家公司。”季达说。
季达表示,小区已经与新物业管理公司签署了合同,并将合同用A4纸张复印了以后张贴在了小区的公示栏里。
“公示栏里有胶条,还有原先粘贴的一些公告,可能就遮住了一部分的合同的内容。”季达说,“这件事涉及到业主委员会的一名工作人员,他也存在工作方式欠妥的情况,加上双方的情绪可能较激动,一下没控制住就发生了冲突,由于现在这件事情已经涉及到治安的层面,目前警方已经介入处理。”季达说。
律师:业主有知情权,但双方没必要产生过激行为
随后记者联系了云南弘石律师事务所律师吕江,据吕江介绍,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大会投票选举,并报当地住建部门备案的一个自律性的组织,代表业主履行相应的职责,如果业主认为相关的程序不够透明,可以行使业主的知情权,要求业主委员会提供相应的文件。
对于白龙新区业主和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发生冲突的情况,吕江表示,双方应该通过正常的渠道和程序解决问题,没有必要产生过激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