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合同纠纷怎么办(淮安区史军民事纠纷)

时间:2023-02-09 13:21:41来源:法律常识

扬子晚报网10月26日讯(通讯员 赵德刚 赵大为 记者 朱鼎兆)“因卖家违约,我们最高一次判卖家补偿买家49万元房屋差价”,26日下午,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对外发布《淮安二手房买卖纠纷案件白皮书》,据该院民三庭副庭长张勇介绍,在淮安淮安二手房买卖纠纷中,淮安两级法院判决原则是,绝不让违约方从违约行为中获利。

据张勇介绍,淮安受去年下半年二手房房价上涨,市场火爆影响,一些卖家在经济利益面前将诚信抛在脑后,在利益和诚信面前,往往选择利益,主动违约,引发纠纷。进入法院诉讼的案件绝大多数都是因为卖家毁约引发的诉讼。此前,一卖家因房价上涨而毁约,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卖家不但要双倍返还买家的订金,还要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买家又要重新买房,所以法院同时判决卖家赔偿买家房屋差价49万元。这也是该院判决赔偿买家房屋差价最高的一个案例。

对于卖家毁约的情形,张勇根据根据自己多年工作经验,总结出四条。一,夫妻一方与买受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另一方以不知情或不同意为由,拒绝追认,导致因无权处分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但无法履行房屋产权过户的义务;二,有的当事人签订两份阴阳合同,在缴纳税收时,出示的买卖合同价与实际交易价相差很大的合同,目的为了少交税,而该行为,也给卖方毁约找到理由,称买方涉嫌偷税,不诚信,损害国家利益;三,出卖方未交付房屋的附属物,比如出卖方没有将自行车库(没有产权登记)交付买受方,意在加价,否则不予交付;四有的因买卖合同中,对屋内家具、家用电器约定不明,有的当事人在买受方付款后,将家具、电器和防盗窗拆除等情形。

对于卖家因房价上涨而主动毁约的情形,张勇副庭长告诉记者,法院在审理中总的原则是,坚持诚实信用,维护交易安全,不让违约方从其违约行为中获得利益。对此类案件处理原则是,强制继续履行为原则,解除合同并由出卖方承担违约损害赔偿的为例外。此外,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房产中介影响很大。在受理的纠纷案件中,有30%以上列房产中介为第三人。由于居间服务的专业性参差不齐,部分中介机构疏于履行居间服务内容、缺乏居间专业知识、忽视合同期限的约定等行为,导致合同无法按期履行,引发买卖双方争议;还有一些中介存在违反相关管理规章的规定,利用自身信息、资源、专业知识优势,集房囤房,扰乱市场秩序。

针对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如何进行风险防范,结合审判实际,张勇提出了七条建议:一是对房屋中介机构的资质进行认真审查;二是买房要审查所购房屋是否设置了抵押权,能否过户;三是要看产权证有无其他共有人,还是个人独自产权。如果存在其他共有人,在签订合同时,须有其他共有人到场签字或出具委托书;四是对给付房款的时间应确定时间;五是对所购房屋中,如还有附属物,比如车库、家具、家用电器等,应明确哪些附属物包含在房屋总价中;六是在交易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纳税义务,不签阴阳合同;七是因房屋买卖发生争议,提起诉讼后,如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买方应对涉案房屋先行保全,以防止卖方在诉讼中将房屋出售给他人。 编辑:王育昕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房屋 土地 自诉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打官司 公司 离婚协议书 债权人 找律师可靠吗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 刑事案件 当事人 合同 甲方 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操作指引二 律师 交通 最低工资标准 北京十大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 北京房产纠纷最好的律师事务所 律师自己打官司是不是不用找律师 车祸 补助费 债权 工资 鉴定 程序 北京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名 伤残 条件 财产